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刊登了《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经核查发现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需进行调整,现更正如下:
原《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C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39 0.0735
现更正为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C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51 0.3121
特此更正,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