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7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2405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2月7日
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
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
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
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
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
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
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
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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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
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
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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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
申请。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
约束。
12、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
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自动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自动终止
的不确定性风险。
1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2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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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何斌(代行职务)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赵庆玲
联系电话:(010)5671160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860号文批准设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斌先生,董事长。22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
计划学学士,先后就职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曾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2016年4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戴樱女士,董事。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2004年毕业于上海对外贸
易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曾就职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任
采购部经理助理;上海樱琦干燥剂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上海上贝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4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安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机构部总经理。
刘强先生,董事。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东北财经大学审计学学士。历任阿尔卡特深圳公司财务总监,霍尼韦尔深圳公司
财务总监,阿特维斯(中国)财务及信息技术总监,北京刚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6年4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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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海涛先生,独立董事。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曾任密西根大
学Ross商学院金融学教授、长江商学院金融学访问学者,现任长江商学院副院
长及杰出院长讲习教授。
余剑峰先生,独立董事。2008年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
融学博士,教授学位。曾于2014秋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访问教授;2015
年至2016年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金融学教授、执行副院长;2008
年至2017年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教授)、
正教授、Piper Jaffray讲席教授;2016年至今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建树
讲席教授;2017年至今任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2019
年至今任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
黄磊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山东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院长;曾任山东省政协、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政协经济组召集人、
山东省人大常委、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曾任教育部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
委员会委员。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区域金融优化与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山东)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王丽英女士,监事。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学
士,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在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
以及其名下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7年7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财务)。
3、高级管理人员
何斌先生,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务。(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郭冬青先生,督察长。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
任中石化集团财务部经济师、广发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华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
理、大商集团副总经理、中航证券董事总经理、北京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7年11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督察长。
窦星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CFA。英国杜伦大
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标准普尔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指数分析师,交银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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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总经理助理,盛世
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6年7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任产品及创新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刘强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郭兆强先生,副总经理。2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山西证券投行部综合经理、中德证券高级副总
裁,东北证券北京分公司深圳市场部副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6年4月
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俊波先生,副总经理。1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
士。历任中国平安产险营销策划经理,嘉实基金券商业务部主管,兴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监。2016年7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芳,经济学学士,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华创证
券,2016年7月起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固定收益投资部高
级经理一职。2017年4月14日至2019年12月11日,任汇安嘉裕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10月14日,任
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7日至2019年
12月11日,任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3月27日至2019年10月14日,任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4月28日至今,任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1月7日至今,任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11月26日至今,任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1月10日至今,任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3月20日至今,任汇安鼎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9月17日至今,任汇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1月17日至今,任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0年3月20日至今,任汇安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黄济宽先生,英国纽卡斯尔大金融学硕士研究生,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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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曾任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委员会产品管理总部投资主
办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投资部投资经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9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一职。2019年11月13日至今,任汇安裕华
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11日至今,
任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何斌先生,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务。(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25年银行、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硕士。2005年4月加入嘉实基金,先后任固定收益研究员、投资经理。2008
年5月加入建信基金,先后任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
官、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曾管理建信稳定增利、双息红利、安心保本
等债券型基金,多次被评为金牛基金。2018年5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董事总经理。
邹唯先生,首席投资官。2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理科硕士。
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
析师、基金经理、主题策略组组长,中信产业基金金融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题策略组组长、董事总经理。2017年
12月1日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首席投资官,董事总经理。
仇秉则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监。CFA,CPA,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
14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信用分析师。2016年6月加入汇安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监一职,从事信用债投资研
究工作。
窦星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高级管理人成员)。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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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邓凯
电话:0571-88261570
传真:0571-88268688
成立时间:1993年04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718,696,77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
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
结汇、售汇业务。
2.主要人员情况
沈仁康先生,浙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正高级
经济师。沈先生曾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
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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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徐仁艳先生,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徐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
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期间兼任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行设在浙江杭州。2016年3月30日,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016.HK”;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16”,成为全国第13家A+H两地上市银行。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对本行提出的要求,
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
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
面对经济新常态,浙商银行顺应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和客户价值创造
新需求,确立了“两最”总目标和平台化服务战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创新
转型、合规经营、防化风险、提质增效”五项经营原则,打造平台化服务银行,
为客户提供开放、高效、灵活、共享、极致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9月
30日,浙商银行在全国18个省(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253家营业分
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2017
年4月21日,首家控股子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迈出了综合化经营的第一步。2018年4月10日,香港分行正式开业,迈出了国
际化布局的第一步。
2019年1-9月,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12.39亿元,同比增长
14.01%,年化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91%,年化平均权益回报率15.42%。营业收入
344.03亿元,同比增长25.04%,其中:利息净收入246.88亿元,同比增长35.84%;
非利息净收入97.15亿元,同比上升4.03%。业务及管理费88.83亿元,同比增
长8.08%,成本收入比25.82%。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1.48亿元,同比增长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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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15.06亿元,同比下降22.35%。截至2019年9月30日,集团总资
产17,204.83亿元,吸收存款余额10,897.87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9,688.64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4.48%、11.80%、11.98%;不良贷款率1.40%,
资产质量保持同业领先水平。在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2019年全球
银行1000强(Top 1000 World Banks 2019)”榜单上,按一级资本位列第107
位、按总资产位列第98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
AAA主体信用评级。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是总行独立的一级管理部门,根据业务条线下设业务管
理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监督中心,保证了托管业务前、中、后台的完整
与独立。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托管部从业人员共39名。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业务的发展模式、运营方式以
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基金会计核算、清算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
内控与风险防范、信息系统管理、保密与档案管理、重大可疑情况报告及应急处
理等制度,系统性地覆盖了托管业务开展的方方面面,能够有效地控制、防范托
管业务的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于2013年11月13日核准浙商银行开办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519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4只,规模合计
1,678.72亿元,且目前已经与数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达成托管合作意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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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36层02单元
联系人:于擎玥
电话:021-80219027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何斌(代行职务)
电话:010-56711600
传真:010-56711640
联系人:刚晨升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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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0
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
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供需状况、大类资产估值水平
对比的基础上,结合政策分析,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
类属配置。同时通过严格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资产组合比例,保持资产配置风险、
收益平衡,以稳健提升投资组合回报。
(二)债券组合管理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
素的投资策略。通过全面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
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
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
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
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
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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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
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
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
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信用品种的选择采取以利率研究和发行人偿债能力研究为核心的分析方式,
在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信用
品种的发行条款,建立信用债备选库,并以此为基础拟定信用品种的投资方法。
(1)宏观环境和行业分析
主要关注宏观经济状况和经济增长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制度对企业信
用级别的影响;行业分析主要关注企业所处的行业类型(成长型、周期型、防御
型)、产业链结构及行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行业政策对企业
信用级别的影响。
(2)发债主体基本面分析
主要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
定性分析主要包括对企业性质和内部治理情况、企业财务管理的风格、企业
的盈利模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产品竞争力和核心优势的分析,以及企业
的股东背景、政府对企业的支持、银企关系、企业对国家或地方的重要程度等企
业的外部支持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包括资本结构分析、现金获取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以及偿
债能力分析四部分,定量分析的重点是选取适当的财务指标并挖掘其中蕴含的深
层含义及互动关系,定量地实现企业信用水平的区分和预测。
(3)内部信用评级定量分析体系。
经过广泛的调研,基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考虑到国内外评级、以及专业的
发行评级与投资评级的差异,从投资角度建立内部的公司债评级体系,其分析过
程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行业内财务数据指标筛选。基于可比原则,采用因子分析对行业内各公
司多个具有信息冗余的财务数据指标(相关性较高)进行筛选,选择能够反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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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体财务信息的财务数据指标。
2)行业内公司综合评价。基于可比原则,利用筛选指标对行业内公司进行
整体的综合评级,得到反映公司行业内所处相对位置的信用分数。
3)行业内信用等级的切分。根据信用分数的统计分布进行类别划分。
4)系统校验与跟踪分析。根据财务数据指标等信息的变化适时对信用等级
进行调整,并建立与信用利差相应的跟踪。
5)信用利差分析与定价。基于实际研究,通过寻找信用利差异动所带来的
定价偏差,获取与承担风险相适宜的收益。
4、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
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
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
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
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
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5、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
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授
权审批机制、集中交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并通过组合管
理、分散化投资、合理谨慎地评估、预测和控制相关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
化。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持续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作出及时反应。内部信用评级以深入的企业基
本面分析为基础,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注重对企业未来偿债能力的分析评估对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分类,以便准确地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程度,
并及时跟踪其信用风险的变化。
7、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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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
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估其内在价值。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
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
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风险、对冲
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
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月23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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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980,904,000.00 97.17
其中:债券 3,980,904,000.00 97.1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950,149.93 0.4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08,347.63 0.05
8 其他资产 93,792,089.85 2.29
9 合计 4,096,854,587.41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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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485,881,000.00 87.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707,481,000.00 67.84
4 企业债券 51,245,000.00 1.2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5,258,000.00 0.3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28,520,000.00 10.74
9 其他 - -
10 合计 3,980,904,000.00 99.7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11 18国开11 3,600,000 368,136,000.00 9.22
2 180309 18进出09 2,700,000 281,421,000.00 7.05
3 180408 18农发08 2,500,000 260,525,000.00 6.53
4 160206 16国开06 2,000,000 200,760,000.00 5.03
5 180204 18国开04 1,800,000 189,234,000.00 4.7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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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4.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3,792,045.0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3,792,089.85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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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2.7至2018.12.31 5.42% 0.04% 4.54% 0.07% 0.88% -0.03%
2019.1.1至2019.12.31 4.38% 0.04% 1.31% 0.05% 3.07% -0.01%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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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期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Y≥30日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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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三)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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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
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
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主要更新内容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了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更新了基金业绩,已经托管人复核。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了披露了期间涉及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