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时间延长至2018年9月21日(含当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