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8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006061
下属分级基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A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C
金的基金简
称
下属分级基006061 006064
金的基金代
码
基金管理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2018-07-2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
效日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19-08-21
金经理的日期 杨一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19-03-13
金经理的日期 陈若劲
证券从业日期 2002-12-30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证券从业日期是指基金经理首次从事证券行业的时间。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通过精选信用债券,并适度参与权益类品种投资以增强
基金获利能力,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在承担合理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
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非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定义的收益增强是指在债券配置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权益类品种投资以增强
基金获利能力,提高基金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M
50万≤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M
M≥500万 1000元每笔 -
N<7天 1.50% -
7天≤N<30天 0.10% - 赎回费
N≥30天 0% -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
7天≤N<30天 0.50% -
N≥30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60%
托管费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10%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 -
债券A 销售服
务费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0.30%
债券C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
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
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01月30日证监许可【2018】230号文核
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