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摘要)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年第1次重大信息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2月22日证监许可【2017】258号文注册,进
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
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具体请见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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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
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绪言”、“释义”、“基金管理
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
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相关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
26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
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
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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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2017年3月20日到2017年4月14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
金合同》于2017年4月20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07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外方股东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 49%的股份。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信息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产业金融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席,法兴华宝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
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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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臻先生,董事,硕士。曾任麦肯锡(上海)咨询公司分析师,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分析
师,香港人人媒体总监。现任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神州租车控股公司董事、九月教育集
团董事、中通快递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
港)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
国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
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
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监事会信息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
华平集团执行董事。
杨莹女士,监事,本科。曾在三九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亨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管理部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监
兼互金策划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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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
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江洪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宝
钢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华宝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宝钢金融系统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办公
室主任。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所长助理/研究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
工作。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俞翼之,硕士。曾在上海上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丰金证券(上海代表处)、凯基证券
(上海代表处)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11年7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海外
投资管理部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年4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
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周晶,博士。先后在美国德州奥斯丁市德亚资本、泛太平洋证券(美国)和汇丰证券(美
国)从事数量分析、另类投资分析和证券投资研究工作。2005年至2007年任华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主管。2011年再次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策略部总经理兼
首席策略分析师,现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华宝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
月至2015年11月任华宝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起任华宝标
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任华宝
中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任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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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任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5、 权益投决会信息
闫旭女士,投资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宝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投资总监、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国策导向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目荣先生,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
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绿
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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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
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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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
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
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
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
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
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
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
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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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
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
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
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
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
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
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
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
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
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
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
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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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
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
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
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
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
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99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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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杰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招商证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二十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
全牌照的一流券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A类AA级券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
的持续盈利能力、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专业的服务能力。公司拥有多层次客户服务渠
道,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拥有249家批准设立的证券营业部和12家证券经纪业
务管理分公司,同时在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全资拥有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
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证通股份有限公
司,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服务平台。招商证券致力于“全面提升核心竞争
力,打造中国最佳投资银行”。公司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长,推动证券行业进
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
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金融企业。
2、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以及
大型IT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
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100%,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
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
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除此之外,招商证券于2012年10月获得了证监会准许开展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试点的正式批复,成为业内首家可从事私募托管业务的券商,经验丰
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2019年一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31只公募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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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
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和效
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最高风险决策
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偏好、容忍度和经济资本等风险限额
配置方案,拥有公司重大风险业务和创新业务项目的最终裁量权。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
稽核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稽核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
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
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有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统;业
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
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
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
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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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联系人:章希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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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邮编:100818
联系人:陈洪源
联系电话:955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编: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95555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