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远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月21日
送出日期:2021年1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远见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6610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2-28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19-02-28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斌先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9-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努力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在内地资本市场和港
股市场上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通过优化风险
收益配比,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
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5%~9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
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通标的股票股或选择不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的投资视角。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
造能力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特别是在GDP进入中低速增长阶段,符合消
费升级以及能够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依赖市场占有率提升以及精细化运营实现业绩持
续增长的标的。同时,通过优化风险收益配比和利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对冲来追求
稳健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30%+中证全债指
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
500,000≤M
申购费(前收费) 1,000,000≤M
2,000,000≤M
M≥5,000,00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N
7天≤N
30天≤N
365天≤N
N≥730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
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
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2、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但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人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
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2)汇率
风险;(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3、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风险:本基金为发起式
基金,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
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4、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
(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5、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
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
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
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
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7、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
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9、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