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9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44号文准予注册并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也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
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
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上市企业交易的股票时,会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集中
投资风险、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基金净值可能会因此遭受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
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在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
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
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2020年0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基金管理人 ............................................................................................................................... 5
二、基金托管人 ............................................................................................................................. 14
三、相关服务机构 ......................................................................................................................... 19
四、基金的名称 ............................................................................................................................. 21
五、基金的类型 ............................................................................................................................. 22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 23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 24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 25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3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31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32
十二、基金的业绩 ......................................................................................................................... 3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41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44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430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0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963566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
上海飞恒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4%
上海旷正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4%
上海泰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4%
上海哲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4%
上海志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平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项目经
理、外汇交易部部门经理兼首席交易员,蒙特利尔银行北京分行资金部和市场
部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中国人民保险(香港)
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间曾兼任景顺
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2013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起,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CEO。2016年7月起任华泰
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4月起任华泰宝利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明浩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哈尔滨市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国际
经济开发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香港新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参与筹建华泰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
首席执行官。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运营
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
王冠龙先生,董事,硕士。历任黑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经济信息处分析
员、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年7月起,历任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
理;2005年1月起,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
运营官(任职期间曾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2016年7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建忠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九三学社社员。历
任上海市日用五金工业公司财务科科员,上海海事大学会计学教师、副教授,
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德安会
计师事务所市场拓展总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注册
会计师,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2016年10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欧阳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交通
银行总行职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德恒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法律事务主任、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2006年1月至今任上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夏立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3月至今任上
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
2、监事
施宏女士,股东监事,硕士。历任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财务处会计,华
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经理、资金处经理、深圳分公司财
务部经理、PA事业部综合部经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计划财
务部助理总监、总监;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公司财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华泰保险集团战略规划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集团财务
负责人、财务总监。2014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
财务官、财务负责人。2014年至2015年曾兼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
官、财务负责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戚烈旭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东北财经大学职员,华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信用评级分析师、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证券投资中心风险管理部负责人,2016年8月起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平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冠龙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章劲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银行人力资源部科员、资金营运中
心交易员、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证券投资副
总监、证券投资总监。2016年8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
席投资官。
寻卫国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
作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交易监督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6年8月至2019年4月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
自2019年4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渠道总监。
王现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
办公室主任科员、资金部本币交易室主任科员、资金部上海交易中心主任科
员、金融市场部副处长、处长,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
理。2016年11月起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尤小刚先生,督察长,硕士。历任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职员,
江苏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干部,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副调研员。2015年9月
加入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筹备基金管理公司,2016年7月起任华泰保
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咏梅女士: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学硕士。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组合管理部投资助理、投资经理。在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期间,
曾管理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2016年8月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专户投资一部投资经理。
赵旭照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2016年12月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章劲(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委员:王冠龙(总经理)
尤小刚(督察长)
赵健(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尚烁徽(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张挺(基金投资部联席总经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法律风险、合规
风险、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等。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
制体系。
1、风险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并贯穿于
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
对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并具有相对独立的汇报
路线。
(3)权责匹配原则
在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个部门应当具有明确
风险控制职责,做到权责分明,权责对等。
(4)一致性原则
公司建立的全面风险控制体系,并确保风险控制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的一
致性。
(5)适时有效原则。
公司根据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
的变化,及时对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2、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其中,董事会对公
司的风险控制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
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
督;
公司经理层应当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战略具体组织和实施公
司风险控制工作并对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及其执行效果承担直接责任。总经理负
责公司全面的风险控制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的风险控制工作。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对风险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
公司监事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基
金经理执行公司职责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在上述人员从事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的行为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3)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根据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与公
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控制制度,并确保风险控制制度
得以全面、有效执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
估意见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按章程或董事会相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根
据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风险解决方
案。
(4)合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总经理下设合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协助管理层进行风险管理的
咨询和议事机构。合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审批风
险管理重要流程和风险敞口管理体系,识别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重大风
险,对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的
解决方案,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
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督察长按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独立开展风险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领
导并支持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独立履行风险管理和监控职责,直接对董事
会负责;就风险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承担评估分析、评价与支持职责,并为
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
独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
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承担独立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职
责,检查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情况及监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
向监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
监察稽核部同时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评判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8)各业务部门
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坚决执行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决策,定期对本部门
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对本部门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负责。
3、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风险报告监控等五
个主要环节对风险进行控制。各环节之间应当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循环互
动,随内部环境、市场环境、法规环境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
(1)风险识别与评估
公司对所有业务环节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全面识别和评估公司业务
或职能领域中存在的风险并定期检查,针对业务环境变化及时识别和了解新的
风险。
(2)风险应对与控制
公司在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目标和内外部环境,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
开展控制活动,化解目前的风险,并降低公司未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风险报告
公司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监控体系,明确风险报告路径、形式和频率,对
关键风险指标应当进行系统有效的监控,确保经理层和董事会能及时全面了解
公司所面临各类风险。
(4)考核及责任追究
公司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纳入各部门和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公司
建立清晰的风险事件登记制度和风险应对考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事件的等
级、责任追究机制和跟踪整改要求。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2,123.46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2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
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月,中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23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
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4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
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
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
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
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2015、2016、2017、2018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
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
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
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
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
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
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
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