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1号)
编制日期:2021-01-04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送出日期:2021-01-05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 基金代码 007482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6-17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三个月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徐沛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09-04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
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方式延续。若届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
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
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
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或权证。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
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
期不受此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同时辅之以信用策略、目标久期
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配置策略,并且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债券品种
将采用针对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
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
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的基金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2019-12-3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图中列示的2019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6月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0.6%
认购费
100万元≤M<300万元 0.4%
300万元≤M<500万元 0.2%
500万元≤M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300万元 0.5%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 0.3%
500万元≤M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N<7日 1.5%
赎回费
7日≤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销售服务费 -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
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有: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开放期、封闭期前10 个工作日以及封闭期最后10 个工作
日以外,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
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债券类
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进行运作,封闭期长度为三个月,封闭期间不办理申购与
赎回业务;在某个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等申请,开放期的时长为5至10个工作日。因此,在封闭期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
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3、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者延期办理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
能及时收到赎回款项的风险。
4、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
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
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
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5、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
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
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
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
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6、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或超过50%的风险
(1)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当单一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
额基金财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现的特殊事件。
(2)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
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3)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
在本基金成立三年后,如果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较低,可能出现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继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导致基金无法
继续存续。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客服电话:400-
805-8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