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0年 3月 25日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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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年 3月 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
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
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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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万家鑫盛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77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8月 9日
基金管理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95,537,368.87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万家鑫盛纯债 A 万家鑫盛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703 0077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495,522,888.87份 14,480.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
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
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兰剑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38909626 95559
电子邮箱 lanj@wjasset.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800 95559
传真 021-38909627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wjasset.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
义楼层 9层)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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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指标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12月 31日
万家鑫盛纯债 A 万家鑫盛纯债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591,480.17 153.62
本期利润 26,178,514.93 162.8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122 0.011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1.16% 1.12%
3.1.2 期末数据和
指标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109 0.01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24,398,571.98 14,642.6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16 1.0112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鑫盛纯债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4% 0.02% 0.61% 0.04% 0.23%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16% 0.02% 0.47% 0.04% 0.69% -0.02%
万家鑫盛纯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1% 0.02% 0.61% 0.04% 0.20%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12% 0.02% 0.47% 0.04% 0.65%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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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9年 8月 9日,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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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2019年 8月 9日)以来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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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现股东为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实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楼(名义楼层 9 层),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9
楼,注册资本 3亿元人民币。目前管理七十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3年政
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
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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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
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
创主题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奕雯
万家安弘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强
化收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
鑫安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鑫丰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
鑫盛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
颐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9年 9月 9
日
- 5.5年
清华大学金融学硕
士。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上海
陆家嘴国际金融资
产交易市场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2015
年 3 月加入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起担任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
理。
尹诚庸
万家年年恒荣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家瑞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丰
2019年 8月 9
日
- 8.5年
美国莱斯大学统计
学硕士。2011 年 9
月至 2014年 9月在
招商证券固定收益
总部工作,担任研究
员、投资经理;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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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瑞尧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盛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年 12月至 2018年 9
月在中欧基金固定
收益策略组工作,担
任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加入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助理、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涵盖了研究、授权、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
的各个环节,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确保公平对待
不同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上:(1)公司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设定独立的投资部门,公募基金经理和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经理不得互相兼任。(2)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分层次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
的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小组和专户投资决策小组分别根据公募基金和专户投资组合的规模、风格特
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
限的操作需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3)公司接受的外部研究报告、研究员撰写的研究报告等均
通过统一的投研管理平台发布,确保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决策方面享
有公平的机会。
在交易执行上:(1)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2)对于
交易公开竞价交易,所有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公司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3)对于债
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
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对于银
行间交易,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公正的进行询价并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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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监控上,公司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场外交易对手议价的价
格公允性及其他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及分析,基金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
记录,并定期编制公平交易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审核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定期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即采集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组合,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
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对两两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值进行原
假设为 0,95%的置信水平下的 t检验,并对结论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在样本数量大于 30的
前提下,组合之间在同向交易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无下列情况: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产品成立于 2019年底,四季度的流动性状况总体宽松,DR007缓慢下行,降至 6月包商银行
托管事件时的低位。尤其是 11月后,摊余成本法基金集中发行建仓,造成货币市场的流动性泛滥、
中等期限的政策性金融债被基金疯抢,导致曲线的斜率被人为扭曲。另外一方面,地方政府专项
债受制于预算法的约束,并未如期提前发行,造成 12月的供需严重错配,逐步出现抢资产的情况。
在波动的市场环境中,我们坚守了绝对收益目标。主要持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
制银行发行的金融债、资本工具等。配合 AAA高等级信用债,在严守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流
动性折价的方式,最大程度上放大了组合静态收益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万家鑫盛纯债 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1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6%;截至本报告期末万家鑫盛纯债 C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1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1.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4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底开始的新冠肺炎给刚刚企稳、共振向上的全球库存周期带来了一次致命的打击。中
国所采取的封城、禁行政策最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的健康,控制了疫情的进一步传播。截止 2月
底,除武汉以外的全国各大城市疫情基本已经得到控制,重点转向境外输入风险。
从 2 月底开始,海外的新冠疫情开始升级。韩国,日本,美国,意大利等重点地区的患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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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出现了超预期的增长。这就给一度稳定的全球供需环境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
在原有的路径下,新冠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应该是一种 2003年的模式。即疫情带来的冲击
是脉冲式一次性的,中国经济的库存周期仍然是跟随全世界共振向上的,并且疫情对外需造成的
影响很小。中国政府在一定时间的严格管控之后,能够迅速控制疫情的蔓延,整个经济体的运作
在疫情稳定之后迅速恢复到原有的趋势中去,甚至会因为疫后对冲政策而带来更大幅度的反弹。
但是在现有的环境下,由于新冠疫情蔓延到了全世界的主要经济体中。并且由于其他主要经济固
有的体制缺陷,疫情防控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因此短时间内新冠疫情的蔓延很有可能会压制全球
的需求。这就给已经错综复杂的库存周期带来了一个更新的问题,既可能还需要叠加 2008年的次
贷危机模式,出现外需疲软的情况。
新冠疫情除了短时间内直接消灭了餐饮、旅游和交通运输业的需求之外,给工业带来的直接
影响是供给端收缩,供应链被破坏。因此,当疫情在中国境内扩散的初期,其给直接面向境内需
求的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最大。但是随着疫情逐步扩散至海外,尤其是韩国、日本等东亚电子
产业链的核心国家,出口产业链的下游需求也可能出现潜在的抑制。这是下一阶段需要紧密观察
的动向。
武汉封城和全国严密的检测活动有效控制了中国的新冠疫情,但是给基本经济活动带来了毁
灭性打击。除了餐饮、旅游、交运等行业的需求短期消失之外,需要大量人力参与的建筑施工行
业也由于缺少工人而近乎停滞。与这些行业相关的税收收入大幅减少,甚至于逼近绝收。与此同
时,政府在疫情控制期间增加的医疗保健支出、为了减轻中小企业压力而减免的税收和社保支出
等,又额外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支出压力。我们对财政预算进行了一个压力测试。根据受
灾的严重程度,将全国分为湖北、粤豫浙湘徽赣受灾较重的六省和其他省份三类。假设疫情对财
政预算的影响在 2020年三季度告一段落。那么,根据 2019年的预算收支情况进行情景模拟,湖
北等省份由于预算收入结构中收到的中央转移支付较多,疫情对其预算平衡影响相对有限。反而
是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安徽等原预算平衡状况较好的省级单位,由于收入降低较多,预算
平衡被严重打破。其中,江苏、天津、重庆和安徽由于地方政府债务存量规模较大,压力有所增
加。在测算中,大多数省份的财政预算缺口扩大了 50%以上。其中,浙江、广东的预算缺口增幅
可能在千亿以上。
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半年内,市场的主线将转移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货币政策易松难紧,不过无风险利率继续下行的幅度不大。受到疫情的影响,货币政
策短期很难迅速收紧。流动性充裕将是一条主线。但是考虑到目前的收益率水平已经极低,政策
利率也接近历史低点,进一步的刺激政策应该是结构性的、宽信用方向的。考虑到现在银行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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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流动性水平极其宽裕,降准降息的可能性仍存,但是空间有限。社融增速将突破去年的稳态,
向 11%的较高水平靠拢,以支持实体经济。
其次,各类财政和经济的对冲政策将迅速出台。截止 2 月底,我们已经看到再贷款推出,银
保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类不良贷款监管指标也已放松。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银行债券大量增发。
考虑到地方财政缺口的大幅增加,我们预计万亿级别的特别国债发行势在必行。
第三,目前市场普遍预测第一季度的 GDP 同比增速在 4%左右,那么为了实现 2020 年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未来三个季度的 GDP增速至少需要保持在 6%以上。这就意味着刺激政策
将不可避免。综合考虑政府较为窘迫的预算平衡情况,我们预计目前环境无法直接照搬“四万亿”
时期的政策。但是,政府可以通过放松各类管制,或者通过鼓励国有企业投资的方式为经济注入
活力。比如,在汽车领域,一个较为值得期待的方向就是一线城市的限号放松。另一个可以期待
放松的领域在房地产行业。众所周知,为了贯彻“房住不炒”和去杠杆的国策,过去两年中房地
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已经加强到历史最严格水平。这个趋势在 2019年四季度已经见到些许的放松。
根据我们的观察,新冠疫情发生之后,在原有调控政策的框架下,各地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地产调
控。比如,降低一级土地拍卖时的自持比例要求、资金来源监管,降低非热点城市的居民申请住
房抵押贷款时的首付比例,甚至大城市可以放松购房后的落户申请条件。放松地产调控有利于调
动开发商拿地的热情,通过增加基金预算收入弥补地方政府日益窘迫的预算收入。因此,我们预
计地产行业的强刺激政策虽然短期仍无迹象,但是所有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可以放松的管制都将
陆续废止。尤其是房地产公司融资端的限制,将有效放松,充分缓解地产企业的再融资压力。
第四,进入疫后重建逻辑之后,部分内需直接相关的行业将有希望出现报复性反弹。由于市
场对内需直接相关行业的一季报业绩预期十分充分,未来消费、旅游、航空、交运等行业的边际
数据改善将有效刺激市场的预期。
最后,科技类尤其是电子行业公司的向上周期目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韩日美等电子产业链
核心的生产国和消费国都存在新冠疫情扩大的可能。因此供应链的潜在风险在扩大。一个可行的
配置路径是寻找进口替代型标的或者转向软件等没有物流需求的行业。
在资产配置的思路上,我们认为未来六个月的环境下,权益资产的配置价值远超债券资产。
尤其是与内需直接相关的金融、地产、蓝筹、周期等行业,在新冠疫情爆发后,其估值水平进一
步下移,配合更低的无风险收益率,吸引力进一步提升。科技类个股虽然短期已经有较大幅度的
上涨,但是进口替代和政策扶持的方向并没有改变,因此下行风险很小。反观债券资产,春节后
的降息之后,收益率曲线迅速平坦化,信用利差基本消灭,部分信用债的绝对收益率水平已经压
至 2016年的最低点。CARRY基本消失,无论久期风险还是信用风险的定价都已压缩至极致。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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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2 年支撑债券市场持续走牛的一些供给端因素都在逐渐消失。一方面地产再融资放松,带来海
量供给,土地市场可以预期的活跃也将为金融市场提供源源不绝的资产供给;另一方面非标投资
和资管新规过渡期的延长,都给银行端带来了新的风险投资冲动。因此,在这种环境下,希望通
过债券资产进一步博取高收益的难度很高。我们认为,信用债组合在这种环境下已经没有必要维
持过高的久期。10年的波动一定会增大,但是获利越来越难。一个合适的策略是通过适当的资质
下沉获得票息,但是严格控制组合久期,并且在可能的范围内提高组合杠杆进行套息。对于混合
类组合,则可以基本抛弃债券资产的主动 alpha,完全拥抱高等级短久期组合,求稳为主。
受到权益持续走牛的影响和账户属性的限制,部分债券投资者集中配置在可转债资产之上。
导致可转债估值虚高,目前位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境地。大多数基本面没有过大瑕疵的可转债的转
股溢价率都处在 30%以上区间。在股市上涨的动能减弱之后,看涨期权所隐含的波动率就面临大
幅重估的风险。因此,目前价位下,大多数可转债不再具备跌少涨多的特性。我们认为,短期配
置可转债只存在两种情况:一、账户的权益资产持仓达到上限,需要通过利用可转债的债券属性
增加权益暴露;二、极少数平衡型可转债的定价仍在合理区间。
我们相信,中国经验证明,疫病终会结束。而经济刺激政策尚未来临。2020年初的这场疫病
是危机,也是全球供应链的一次出清。世界不会因为一场低烈度的流行病而崩溃,新周期的希望
却在灾后重建的废墟中孕育。
祝身体健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
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合规稽核部负
责人、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等组成。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
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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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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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9年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
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9年年度,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9年年度,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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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签字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301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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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887,416.34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128,780.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95,322,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995,322,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51,204,132.3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049,542,329.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23,923,654.11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0.05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1,637.09
应付托管费 213,879.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4
应付交易费用 39,556.13
应交税费 114,513.69
应付利息 100,863.30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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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5,000.00
负债合计 525,129,114.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495,537,368.87
未分配利润 28,875,845.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24,413,21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49,542,329.27
注:1、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2月 31日,万家鑫盛纯债 A基金份额净值 1.0116元,基金份额总额
2,495,522,888.87份;万家鑫盛纯债 C基金份额净值 1.0112元,基金份额总额 14,480.00份。
万家鑫盛纯债份额总额合计为 2,495,537,368.87份。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31,762,472.27
1.利息收入 32,180,965.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950,302.91
债券利息收入 26,896,750.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33,911.8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05,537.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005,537.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587,044.0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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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减:二、费用 5,583,794.45
1.管理人报酬 2,579,554.47
2.托管费 859,851.45
3.销售服务费 5.76
4.交易费用 23,141.23
5.利息支出 1,954,620.9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954,620.97
6.税金及附加 52,024.58
7.其他费用 114,595.99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6,178,677.8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6,178,677.82
注:1、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 年 8 月 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0,011,714.42 - 200,011,714.4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6,178,677.82 26,178,677.8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295,525,654.45 2,697,167.96 2,298,222,822.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92,141,048.09 12,854,467.94 6,404,995,516.03
2.基金赎回款 -4,096,615,393.64 -10,157,299.98 -4,106,772,693.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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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495,537,368.87 28,875,845.78 2,524,413,214.65
注:1、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 年 8 月 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方一天______ ______经晓云______ ____陈广益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1262号文《关于准予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的批准,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8月 5日向社会公开募
集,募集期结束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30776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9年 8月 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200,011,714.42元,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00,011,714.42元,折合 200,011,714.4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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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 2006年 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
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
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
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
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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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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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
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
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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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
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
额入账;
(8)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
账;
(9)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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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
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
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
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
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
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
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
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
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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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一)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4月 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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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
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本通知自 2018年 1月 1日起施行,对资管
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三)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0月 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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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
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万家朴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产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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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579,554.4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59,851.45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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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万家鑫盛纯债 A 万家鑫盛纯债 C 合计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6 5.76
合计 - 5.76 5.76
注: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本
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
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万家鑫盛纯债 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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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495,521,194.00 100.00%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 8月 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887,416.34 1,438,598.04
注:1、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2019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0,342.31元,2019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0元。2、
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所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需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523,923,654.11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728009
17招商银
行 01
2020年 1月
6日
100.98 615,000 62,102,700.00
1728008 17浦发银 2020年 1月 100.97 1,500,000 151,45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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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02 6日
101552037
15中油股
MTN002
2020年 1月
6日
100.78 1,200,000 120,936,000.00
1728004
17民生银
行 01
2020年 1月
6日
100.87 2,200,000 221,914,000.00
合计 5,515,000 556,407,7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995,322,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未以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3、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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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995,322,000.00 98.22
其中:债券 2,995,322,000.00 98.2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87,416.34 0.09
8 其他各项资产 51,332,912.93 1.68
9 合计 3,049,542,329.2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组合。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48,062,000.00 57.3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9,978,000.00 5.15
4 企业债券 730,653,000.00 28.9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10,181,000.00 8.33
6 中期票据 606,426,000.00 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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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995,322,000.00 118.65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28017
17中国银行二
级 01
2,400,000 246,216,000.00 9.75
2 1728004 17民生银行 01 2,200,000 221,914,000.00 8.79
3 1928004
19农业银行二
级 02
2,000,000 204,320,000.00 8.09
4 1182082 11中铁股 MTN1 2,000,000 201,460,000.00 7.98
5 112386 16申宏 01 2,000,000 201,080,000.00 7.9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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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出保证金 128,780.6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1,204,132.3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332,912.93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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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万 家
鑫 盛
纯 债
A
83 30,066,540.83 2,495,521,684.41 100.00% 1,204.46 0.00%
万 家
鑫 盛
纯 债
C
170 85.18 0.00 0.00% 14,480.00 100.00%
合计 250 9,982,149.48 2,495,521,684.41 100.00% 15,684.46 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万家鑫盛
纯债 A
955.96 0.0000%
万家鑫盛
纯债 C
12,440.00 85.9116%
合计 13,395.96 0.000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万家鑫盛纯债 A 0~10
万家鑫盛纯债 C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万家鑫盛纯债 A 0~10
万家鑫盛纯债 C 0
合计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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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万家鑫盛纯债 A 万家鑫盛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8 月 9 日)基金
份额总额
199,997,194.42 14,52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
购份额
6,392,141,048.09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
赎回份额
4,096,615,353.64 4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
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95,522,888.87 14,480.00
万家鑫盛纯债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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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
2019年 9月 9日,公司增聘陈奕雯为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首席信息官:
2019年 6月 13日,公司聘任陈广益先生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副总经理:
2019年 7月 20日,公司聘任满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自合同生效日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基金进行审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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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银河证券 1,563,967,318.35 100.00% 480,000,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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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
初
份
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90809 -
20190827
0.0
0
49,999,000.00 49,999,000.00 0.00 0.00%
2
20190809 -
20190910,201909
19 - 20190925
0.0
0
3,991,631,307.
39
3,991,631,307.
39
0.00 0.00%
3
20190809 -
20191231
0.0
0
2,495,521,193.
68
0.00
2,495,521,193.
68
100.00
%
4
20190809 -
20190902
0.0
0
54,985,036.31 54,985,036.31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了单一投资者份额占比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未来本基金如果出现巨额赎回甚至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可能对基金
份额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发生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若个别投资者巨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还可能
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