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21年4月27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941,426.4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683,835.32份的52.7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941,426.49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4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4月28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从2021年4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停止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亦不再恢复办理。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