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瑞安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9日证监许可【2019】1415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
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
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
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
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
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
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投资者
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封闭期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
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
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本基金存在因单一机构投资者大
额赎回而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引发基金合同终止等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
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
冲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
也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
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
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
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
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人文社会科学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
(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
数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
香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
洲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
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
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
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
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
年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
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 年7 月至2002 年9 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5 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 年6 月至2006 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 年8 月至1993
年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3年6 月至2002 年4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
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
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
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马成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持有人,曾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处长;工行河南新乡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总监,执行董
事、副总经理。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桂都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2016年9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
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
日至2018年5月3日,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
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7年9月
23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4月14日至2018年3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6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8年6月12日,担任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7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1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安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11月18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
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
日至2018年12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
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
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自2016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7月4日至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
2018年6月5日,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9年2月13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
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
投资中心总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年至1995年,
任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
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
司,担任投资总监;2004年至2006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
理部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2008年至2013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4
年至2016年,任职于台湾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2017年至
2018年6月,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
2014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联系人:宋倩芳
联系电话:010-66583193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传真: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陈慧(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秦泽伟(业务联络人)
电话:010-63631752(基金销售业务部门电话)
传真:66222276(基金销售业务部门传真)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客户服务邮箱:zgrsjjxsservice@e-chinalif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联系人:贺耀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瑞安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
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
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
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
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GDP、CPI、PPI、外汇收支及国际
市场流动性动态情况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国际与国内宏观经
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以及国内和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货
币政策、汇率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
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及债券的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久期配置。
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
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预测收益率
曲线变动的方向,然后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情景分析,构建组合的期限结构。具体
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
梯式策略。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
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
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
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
组合。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进一步结合
债券发行具体条款对债券进行分析,评估信用风险溢价,发掘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不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
力进行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 在风险可
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
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
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提高对利率风险管理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
货投资。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
平。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
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
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
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分析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
行投资,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
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
动。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按照新的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的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80,632,000.00 78.19
其中:债券 1,980,632,000.00 78.1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7,100,000.00 20.0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036,576.74 0.75
8 其他资产 26,426,842.47 1.04
9 合计 2,533,195,419.21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87,512,000.00 77.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87,512,000.00 77.2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393,120,000.00 19.14
9 其他 - -
10 合计 1,980,632,000.00 96.42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90305 19进出05 4,000,000 410,080,000.00 19.96
2 190203 19国开03 3,400,000 349,452,000.00 17.01
3 180210 18国开10 2,900,000 308,386,000.00 15.01
4 112020001 20广发银行CD001 3,000,000 295,320,000.00 14.38
5 190306 19进出06 1,400,000 143,248,000.00 6.97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426,842.4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426,842.47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2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20年3月
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2019.12.25-2019.12.31 0.03% 0.01% 0.20% 0.03% -0.17% -0.02%
2020.1.1-2020.3.31 2.16% 0.09% 2.58% 0.11% -0.42%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9% 0.08% 2.78% 0.10% -0.59% -0.02%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
仓期。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应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为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
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
比例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
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
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情形 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 0.40%
100万≤M<300万 0.30%
3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具体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情形 费率
赎回费率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且持续持有期小于7天 1.50%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且持续持有期不小于7天 1.0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
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截止日及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信息。
5、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删除了基金的募集方式、募集期限、募集对象、募集
场所、认购安排及募集资金等相关信息。
6、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基金生效日期,删除了基金的备案及基金
募集失败的相关信息。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修改了“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相关信息。
8、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
9、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10、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修改了“关于联络方式”相关的
内容。
11、增加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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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