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蜂巢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蜂巢恒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0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9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蜂巢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蜂巢恒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12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12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蜂巢恒利债券 A 蜂巢恒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035 00803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蜂巢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蜂巢基金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 0.40% 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100≤M〈300 0.20% 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300≤M〈500 0.10% 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500≤M 1000元 / 笔 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A类基金份额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至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3)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账户余额少于1份的情况,不受此限制,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A类份额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日≤N〈30 日 0.50%
30日≤N〈180 日 0.25%
180日≤N 0.00%
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C类份额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日≤N 0.0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至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0楼
联系人:陆瑶
直销电话:021-58800060
直销传真:021-58800802 021-58800837
5.1.2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兴业银行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联系人:高雨岑
联系电话:13611629514
传真:86-591-87842633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服电话:020-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1-5567517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21-54509977-812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联系电话:021-50206003
传真:021-50206001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程晨
联系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9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将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xaamc.com)。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12月2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各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蜂巢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蜂巢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益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