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30日证监许可[2019] 2061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25日,同时根据《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
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9年12月25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联系人:黄娜娜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业明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太保产险董事,太保寿险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
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Jiachen Fu(付佳晨)女士,副董事长,德国洪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
任美国克赖斯勒汽车集团市场推广及销售部学员、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
金融及监控部成员、忠利保险公司内部顾问、安联全球车险驻中国业务发展主
管兼创始人、安联集团董事会事务主任等职。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董事
兼中国业务发展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一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通用再保险金融产品公司副
总裁助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审计部总经
理、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Anna Sophie Herken女士,董事,剑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利坚大学法
学硕士。历任世界银行监察组顾问、柏林上诉法院书记员、柏林联邦经济技术
部政务主任、世界银行监察组助理执行秘书长、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秘书长办公
室首席顾问、柏林赫尔梯行政学院董事总经理、德国哈索·普拉特纳资本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及授权代表等职。现任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
务部门主管。
陈有安先生,独立董事,工学博士。2016年4月退休前,历任国家开发银行
华东地区信贷局副局长,国开行兰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甘肃省省长助理、
党组成员,甘肃省省长助理兼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党组书记,甘肃省商务厅
厅长、党组书记,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中央汇金投资
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银河证券董事
长、党委书记等职。
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野村证券
国际金融部中国部负责人,野村国际(香港)中国投行部总经理、野村中国区
首席执行官,美国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全球合伙人等职。现任正大光明
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
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
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
公司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
人之一兼基金经理、梅隆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段黎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专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平安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财务分析主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部
项目负责人、平安集团财务上海分部预算管理室主任、财务管理室主任,平安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首席财务官等职。现任太平洋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Uwe Michel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慕尼黑Allianz SE亚洲业务部主
管、主席办公室主管、Allianz Life Insurance Japan Ltd.主席及日本全国主
管、德国慕尼黑Group OPEX安联集团内部顾问主管等职。现任慕尼黑Allianz
SE业务部H5投资与亚洲主管。
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
副总监。
朱敏菲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综
合部资深行政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于业明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太保产险董事,太保寿险董事,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
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魏东先生,代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经济学硕士。曾任
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
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等职。现任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柯女士,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经济学学士。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业务经理、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
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蔡蓓蕾女士,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经济学博士。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产品与营销部副总经理兼零售部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产品总监、泰康资产管理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业务负责人等职。现任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华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广东省
南方金融服务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
理、广州鼎源投资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广东南方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
长、天一证券有限公司华南业务总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总监及监事、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硕士研究生。2003年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债券投资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3月兼任国
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国联安
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
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起
兼任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2月起
兼任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魏东(代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权益投委会主席
邹新进(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杨子江(研究部副总经理)
刘斌(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潘明(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魏东(代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固收投委会主席
欧阳健(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养老金及FOF投资部总经理)
万莉(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
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
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
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六年
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
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
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
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
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
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
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
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
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
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
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
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
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工商银行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
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
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
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
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客服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黄娜娜
网址:www.cpicfunds.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电话:18701358525
联系人:吴鹏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s://www.zhixin-ivn.com
(2)名称: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932884
联系人:孙书慧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w.tdyhfund.com
(3)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王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36696312
联系人:高源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7)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电话:021-33768132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8)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9)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0)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1)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2)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3)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168301
联系人:汤俊劼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4)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5)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8254
联系人:陈飙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6)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21-33388254
联系人:陈飙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7)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晓皙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8)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95551,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军
电话:010-60834768
联系人:杜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0)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1号楼东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2-85022026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21)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21-60833754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n
(22)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3)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楠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24)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5)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6)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0000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
层1402(750000)
法定代表人:张旭
电话:010-58160084
联系人:汪莹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27)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17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8)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10
联系人:林伊灵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29)名称: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宋刚
电话:010-59403009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30)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18201076782
联系人:贾文哲
客服电话:400-088-9100
网址:https://yibaijin.com/
(31)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13810801527
联系人:李丹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kenterui.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黄娜娜
电话:021-38992857
传真:021-5015188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潘晓怡
经办会计师:张炯,潘晓怡
五、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
以内。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
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
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
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本基
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
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
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对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
断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债券类别配置,并根据对个券相对价值的比较,进行个
券选择。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
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
效地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和构
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
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后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
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可适度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
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
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的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
的指数的目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
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由于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投资组合中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并且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因此,设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该基准能较为客观的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绩效。沪
深 300 指数是指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 300 的价格指数。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如果目标ETF变更其标的指数,或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
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沪深300指数被其他指数所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
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沪深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ETF的标的指数,或者今后法
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
若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
指数更名等),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
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
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9,528.00 0.01
其中:股票 99,528.00 0.01
2 基金投资 1,343,674,640.00 90.95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3,278,714.03 9.02
8 其他各项资产 262,655.75 0.02
9 合计 1,477,315,537.78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型 交易型开放式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3,674,640.00 90.97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4,270.00 0.0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586.00 0.0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2,672.00 0.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9,528.00 0.01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3.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67 通化东宝 7,000 74,270.00 0.01
2 601555 东吴证券 1,600 12,672.00 0.00
3 600795 国电电力 6,200 12,586.00 0.00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
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兴业银行和中信证券外,
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
罚的情形。
兴业银行(601166)的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沈阳分公司因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于2019年10月15日被罚款2250万元。
中信证券(600030)的发行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在保荐上海
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对前期问询
要求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于
2019年7月16日被证监会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
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
库之外的股票。
12.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7,719.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200.41
5 应收申购款 55,735.4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2,655.75
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联安沪深300ETF联接A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19-12-25至2019-12-31 1.80% 2.46% -0.66% 0.59% 0.64% -0.05%
2020-01-01至2020-03-31 -8.75% -9.49% 0.74% 1.77% 1.86% -0.09%
2019-12-25至2020-03-31 -7.11% -7.26% 0.15% 1.71% 1.80% -0.09%
国联安沪深300ETF联接C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19-12-25至2019-12-31 1.79% 2.46% -0.67% 0.60% 0.64% -0.04%
2020-01-01至2020-03-31 -8.63% -9.49% 0.86% 1.77% 1.86% -0.09%
2019-12-25至2020-03-31 -6.99% -7.26% 0.27% 1.71% 1.80% -0.0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本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
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
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
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
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
务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未来,如果指数公司针对联接
基金收取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和数据提供费,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
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2月4日披露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
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二、释义”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
9、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内容。
10、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11、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12、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的内容。
13、更新了“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的内容。
14、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的内容。
15、更新了“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的内容。
16、更新了“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的内容。
17、更新了“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部分的内容。
18、更新了“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的内容。
19、更新了“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的内容。
20、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21、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22、更新了“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