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提示性公告》,华夏鼎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94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948)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4月21日起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可自2020年4月22日起在南京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可自2020年4月27日起在恒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二)南京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302;
南京银行网站:www.njcb.com.cn;
(三)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恒泰证券网站:www.cnht.com.cn;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