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
年2月25日募集成立。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
基金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
年4月16日起调整本基金费率及申购金额。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
《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订。
一、调整基金费率的具体内容
管理费率:调整前年费率0.30%,调整后年费率0.20%。
二、调整申购金额的方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本次调整后,单
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
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 万元。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基金管理人决定
对《基金合同》的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条款如下:
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0年4月16日起生效。
四、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内容
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自2020年4月16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 万元。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整基金费率对原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备。
2、基金管理人将在《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及更新的《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
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
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68-6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