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资金交收效率,经与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10日起,调整资金交收安排有关规定,修改该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
一、修改托管协议的具体内容(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4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与T-3日基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1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T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1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二、实施时间
前述修改将自2020年6月10日起实施。
三、咨询方式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
021-3882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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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