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
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11家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7月15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磐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249,C类基金份额代码:009250)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11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刘湘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联系人:闫勇
联系电话:0451-85706107
客户服务电话:400-645-8888
传真:0451-85706036
网址:http://www.lj-bank.com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夏禾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5.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陈泽鑫
联系电话:0755-25188271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1200
网址:http://www.4001961200.com/
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传真:0551-65161825
网址:www.hazq.com
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胡馨文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联系电话:010-593135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传真:010-59313586
网址:www.chtwm.com
1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娄云
联系电话:010-89189291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1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5632771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传真:010-85632773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