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4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混合 A 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412 00941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
是 是
注:(1)易方达招易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 365 天计算,
下同)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
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小于一年,则
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年,则可以赎回或转换转出。
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的下一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2
或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2)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恢复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
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或转换转出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
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
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
放日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
少于 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则必须一
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
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
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
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3
(1)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一年的最
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持有满一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日常转换转出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
益;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H 为转出基金赎回费; 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
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
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
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
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4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
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
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一年的最短持
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转换转出,持有满一
年后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用。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7%;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2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4%;
转换金额 200 万(含) -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5%;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098%;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20%;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2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6%;
转换金额 200 万(含) -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6%;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0%;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0 元/笔。5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70%;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2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40%;
转换金额 200 万(含) -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50%;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98%;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 500 万(含) -1000 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
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 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 1.0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
时按 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0.02%=0.9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2.00%;
转换金额 100 万(含) -2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60%;
转换金额 200 万(含) -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60%;
转换金额 500 万(含) -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0 元/笔。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
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
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
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
有 365 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0 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 元,则转出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申购补差
费率为 1.7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 换 金 额 = 转 出 基 金 申 请 份 额 × 转 出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00 ×
1.1000=11,000.00 元6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0.00 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
差费率) =(11,000.00-0.00)×1.70%÷(1+1.70%) =183.87 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83.87=183.87 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183.87=10,816.13 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16.13÷1.020=10,604.05 份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
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
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
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
的转换转出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或垂
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7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
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
不足 1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
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
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
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
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
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
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本基金对投资者转换
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有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
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或转换转出。8
(5)暂停基金转换转出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某一类或多类基金份额的
转换转出申请或延缓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停止交易。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转换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转出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转出申请等措施。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
受转换转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
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
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 020-851025069
传真: 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邮政编码: 510620
传真: 400-881-8099
电话: 020-85102506
联系人:梁美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层
邮政编码: 100033
传真: 400-881-8099
电话: 010-63213377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邮政编码: 200121
传真: 400-881-8099
电话: 021-50476668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 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5.2 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1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
当天作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工
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转换转出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网址: 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11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