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合慧康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合慧康6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6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合慧康6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合慧康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0]94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8月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17
份额类别
嘉合慧康63个月定开债
券A
嘉合慧康63个月定开
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7,998,997,674.60 6,668.00 7,999,004,342.6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30,000.45 0.66 30,001.1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998,997,674.60 6,668.00 7,999,004,342.60
利息结转的份额 30,000.45 0.66 30,001.11
合计 7,999,027,675.05 6,668.66 7,999,034,343.71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
转份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
转份额,单位:份)
1,886.66 3,258.32 5,144.9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2% 48.86019% 0.0000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20年8月4日
注:
(1)按照相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ao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本基金以6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6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若该对应日在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或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该对应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基金暂停运作情形的,本基金的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