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价值蓝筹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7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0年10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10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安价值蓝筹混合A 汇安价值蓝筹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750 00975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日常赎回 是 是
2.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及转换转出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赎回及转换转出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赎回、转换转出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赎回、转换转出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赎回、转换转出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Y)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天 1.50% 1.50%
7天≤Y<30天 0.75% 0.50%
30天≤Y<180天 0.50% 0%
Y≥180天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限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30天(含)不满90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90天(含)不满180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二)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申购补差费=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36层02单元
联系人:于擎玥
电话:021-80219027
5.2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官网:http://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2.
3.
4.
5.
5.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5.3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5.5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