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长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10049、C类份额010050,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具体如下:
一、调整方案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由1000元调整为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由1000元调整为10元。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若销售机构设定的认购最低金额高于上述认购金额限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认购最低金额限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认购最低金额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