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由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 转型而来) 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 二零 年十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1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3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基金的本情况 ................................ ................................ ................................ ........... 9
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份额的发售 ................................ ................................ ................................ ......... 11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基金备案 ................................ ................................ ................................ ..................... 13
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 14
第七部分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16
第八部分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 27
第九部分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 34
第十部分 第十部分 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人、基金托管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人、基金托管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人、基金托管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人、基金托管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人、基金托管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人、基金托管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 42
第十一部分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的托管 基金的托管 ................................ ................................ ................................ ............... 45
第十二部分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基金份额的登记 基金份额的登记 基金份额的登记 ................................ ................................ ................................ ..... 46
第十三部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 ................................ ................................ ............. 48
第十四部分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基金的财产 ................................ ................................ ................................ ............. 62
第十五部分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3
第十六部分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68
第十七部分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1
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 基金的会计与审 基金的会计与审 基金的会计与审 计 ................................ ................................ ................................ . 73
第十九部分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4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 82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第二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 ................................ ................................ ............... 84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第二十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 ................................ ................. 85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的效力 ................................ ................................ ................................ . 86
第二十四部分 第二十四部分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 ................................ ................................ ............. 87
第二十五部分 第二十五部分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88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1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以下简称 “《合同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益。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的当事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三、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会 ”) 注册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申请 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 市 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做出决策行承担风险 。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2
四、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内容涉及界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 内容与届时有效法律规的强制性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为准。
六、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大华鼎弘混型证券投资自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大华鼎弘混型证券投资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LOF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 ),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 ),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 ),基金名称变更为“平安大华鼎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 )”。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 日起,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 日起,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 日起,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保护投资者利 益,避免对投资 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平安大华鼎弘合型证券益,避免对投资 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平安大华鼎弘合型证券益,避免对投资 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平安大华鼎弘合型证券益,避免对投资 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平安大华鼎弘合型证券基金( 基金( LOFLOFLOF)”变更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LOF)。基金合同中关于 转换前封闭期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息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息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息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或本:指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LOF)
2、基金管理人:指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 )基 金合同》及对本基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就本签订之《 平安鼎弘混合 平安鼎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LOF)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 )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LOFLOF)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平安大华 平安大华 鼎弘 混合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议修订, 自 20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十四次议《关于修改 关于修改 关于修改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月 26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4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和份额持有18、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证券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于在中国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境外机构者
21 、投资人 、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 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的其他人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基金销售业务:指管理人或机构宣传推介, 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 销售机构:指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 代理 服务协议, 代为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 ,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5、登记业务:指基金、 存管登记业务:指基金、 存管登记业务:指基金、 存管登记业务:指基金、 存管过户、 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清算和结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 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结 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结 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结 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5
26、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 登记机构:指办理业务的。 本基金的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7、开放式 基金账户:指 基金账户:指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录其持有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录其持有基金管理人所的 场外 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开设的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开设的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开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股账户
)或证券投资基金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 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 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 办理认购、申赎回转换及托管 及定期额投资 业务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规定的事由出现后,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及相关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 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6、T+n T+n日:指自 T日起第 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38、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段
39、《业务规则》: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平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的相关业务规则
和实施细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6
41 、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