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34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1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316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11月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13,68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4,831,535,725.0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4,831,535,725.09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14,831,535,725.0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4,153,321.0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8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年11月12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对投资者认/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三年,则无法赎回;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三年,则可以赎回。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三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的届满之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