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协商一致,自2021年6月11日起(含)在上述代销机构开通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基金代码:010699)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具体内容:
销售机构 定投起点金额(元) 定投级差
广发证券
10
无级差
民生银行
东方证券
100
上海银行
浙商银行
浦发银行
注:上述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上述机构的规定。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7、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