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8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02月0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02月04日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2个月,在每个持有期限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月19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2年1月19日(即认购份额的12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12个月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12个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于2021年2月4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关公告。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0.30%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250万元 0.20% 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15%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100万元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250万元 0.80% 非养老金客户
250万元≤M<500万元 0.60%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12个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1元,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刘恋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波控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