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058,C类011059,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8日证监许可【2020】336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已于2021年2月1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1年2月5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我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讨,拟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时间提前至2021年2月3日,即2021年2月4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