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0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
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
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一
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
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
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
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
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
另行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安悦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安悦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鹏华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A 鹏华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代码 011071 011072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0]2512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1年1月25日
至2021年2月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年2月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2,235
份额级别
鹏华安悦一年持
有期混合A
鹏华安悦一年持
有期混合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97,087,
432.95
11,190,137.77
1,408,277,
570.7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
496,323.45 2,678.66 499,002.11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97,087,
432.95
11,190,137.77
1,408,277,
570.72
利息结转的份额 496,323.45 2,678.66 499,002.11
合计
1,397,583,
756.40
11,192,816.43
1,408,776,
572.83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2月9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日起(含当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