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自2021年6月21日起,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以下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及具体优惠方案
序号 机构名称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仅限前端收费模式)费率优惠活动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不含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东海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及定投上述基金,手续费率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限前端、场外模式)。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再享受以上费率优惠。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民生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上述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最低1折起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民生证券公示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国联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上述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最低1折起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国联证券公示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上述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最低1折起优惠,具体费率折扣以华龙证券公示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通过华福证券参与申购及定投上述基金,手续费率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限前端、场外模式)。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再享受以上费率优惠。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活动时间
自2021年6月21日起(费率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披露于本公司网站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参与优惠的本基金折扣率进行调整的权利,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4.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6.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http://www.glsc.com.cn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7.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