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75号文批准,已于2021年3月2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4月2日。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富安达双擎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1年4月2日延长至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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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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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