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货币
基金主代码
5195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年7月1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7月1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货币A
汇添富货币B
汇添富货币C
汇添富货币D
汇添富货币E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519518
519517
000642
000650
012830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业务
-
-
-
-
是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份额。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级别后,将分设A类、B类、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A类、B类、C类、D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
2.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基金E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他特殊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E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确定价”原则,即申购基金份额的价格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实质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E类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在销售机构中基金份额不足0.01份的,注册登记系统自动将剩余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且在技术系统支持的条件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确定价”原则,即赎回基金份额的价格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实质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7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E类基金份额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E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E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