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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泰康新锐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014287;C 类,基金代码;017366,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增加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为销售机构。
一、 新增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咨询方式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咨询方式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业务办理的
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追加申购最低
金额、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如下:
最低申购金额(元) 1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元) 1
赎回最低份额(份) 1
持有最低限额(份) 1
二、 特别提示
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申万宏源证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所有。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或销售机构网址及客服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