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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11-01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送出日期:2024-11-02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A类基金代码01465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05-10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05-10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闵杭
证券从业日期1994-08-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其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
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
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短期
投资范围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
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回购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系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
风险收益特征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证券投资基
金品种。
注: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
比较图
注:
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数据有效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金额(M)收费方式
费用类型备注
/持有期限(N)/费率
M<100万1.00%
认购费100万≤M<500万0.80%
M≥500万每笔1,000元
M<100万1.20%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M<500万1.00%
M≥500万每笔1,000元
N<7日1.50%
7日≤N<30日0.75%
赎回费
30日≤N<180日0.50%
N≥180日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收取方
管理费 1.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5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为由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金额为当年
度预估年费用金额,非实际产生费用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 1.4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
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增值税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
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具有对股票
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
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6、债券回购风险;
7、《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59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
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
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ysa99.com、客服电话:400-666-0666
1、《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