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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 基金代码 019841
下属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841
下属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842
基金管理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1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维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8月06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待偿期为0-3年(包含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基金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2、其他债券投资策略;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0.50% 非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500万 0.30% 非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群体
M<100万 0.05% 特定投资群体
100万≤M<500万 0.03% 特定投资群体
M≥500万 1,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00% -
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A 0.00% 销售机构
恒生前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C 0.1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等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和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暂无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税负增加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
险等。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政策性金融债投资风险
(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性质有可能发生较大
变化,债券信用等级有可能相应调整,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
(2)政策性金融债的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金融债投资者行为存在一定趋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
能出现集中买入或卖出的情形,存在流动性风险。
(3)投资集中度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可能对基金净
值表现产生重大影响。
2、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待偿期为0-3年(包含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80%,业绩表现将会随着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同时本基金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债券仓
位,在债券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债券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发行主体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发生导致标的指数变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
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相应进行调整。届时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变化,且投资组合调整可能产生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投资者须承担因标的指数变更
而产生的风险与成本。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主要
影响因素可能包括:
1)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
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致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标
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2)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债券利息计算再投资收益,而基金再投资中未必能获得相同的收益率;
3)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
差;
4)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交易成本、市场冲击成本、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可
能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产生收益上的偏离;
5)由于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
6)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
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债券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债券的权重可能不完全
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
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
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
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6)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尽管指数编制机构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准确性,但不对此作任何保证,亦不因指数的任
何错误对任何人负责。因此,如果标的指数值出现错误,投资人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则可能导致损
失。
(7)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
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
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
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8)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如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停
牌风险时,可能在一定时间后被剔除指数成份券,或由于尚未达到指数剔除标准,仍存在于指数成份券中。
为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将降低配置比例或全部卖出,或进行合理估值调整,从而
可能造成与标的之间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此外,如指数成份券出现违约情形时,本基金可能无
法及时卖出已经持有的成份券,从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
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
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
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
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
风险。
4、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投资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决定将本基金转换为该基金的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此项调整经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因此,投资者还有
可能面临基金自动转型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qhfunds.com]、客服电话[400-620-660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