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重要提示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7月23日证监许可[2012]951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
自2012年9月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
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表现截
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6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6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69
九、基金的投资 ............................................................................................................................ 85
十、基金的业绩 .......................................................................................................................... 10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10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0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1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19
十七、风险揭示 .......................................................................................................................... 12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5
二十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13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3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46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47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64
一、绪言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
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
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
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
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
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
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
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
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文件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
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
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交易确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
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
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
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该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利润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
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
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不可抗力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率收取方式
和收取水平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可以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运作期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或自本基金上一运作周期后的过渡期结束
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满3年的期间
过渡期 本基金在前后两个运作期之间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间隔期,便于
本基金在前后两个运作期期间调整组合配置,并且投资者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时不收取赎回费用,但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除外
3年运作周期滚动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的期间,为本基金3年运作周
期的“第1期”(简称“第1期”),期满安排第1期后的过渡期;自本基金第1期的
过渡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满3年的期间,为本基金3年运作周期的“第2期”
(简称“第2期”),期满安排第2期后的过渡期;依此类推,本基金在持续运作中,
形成“3年运作周期滚动”
避险目标 本基金在运作期内设定的风险控制目标,即本基金力求运作期期
末基金份额净值加上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不低于当期运作期第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本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个运作期的避险目标为1.00元/基金份额,避险
目标的具体金额将遵循上述原则在每个运作周期将重新确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
4、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5、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7、联系电话:021-38969999
8、联系人:王艳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10、网址:www.huaan.com.cn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
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
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
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
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丛宏先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信访办副主任、主任等。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Radisson
Hospitality AB董事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聂小刚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助
理业务董事、企业融资总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主管、总裁办公室副经理、
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
书处主任、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夏则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员、交易部
业务员、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管理部综合处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经纪业务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经纪业务总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
经理、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福山路营业部总经理、上
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经纪业务委员会综合管理组副组长、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办
公室主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
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
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朱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3年至2010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戴
维斯分校)担任助理教授、终身教授,主要从事经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2010
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担任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主要从事经
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上海证管办)机构
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
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
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硕士。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McLagan)公司
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
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高级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
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21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美国联邦
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6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
任台湾富邦银行资深领组,台湾JP摩根证券投资经理,台湾摩根投信基金经理,
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
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牧云先生,本科学历、硕士,20年金融法律监管工作经验。历任上海市
人民检察院科员,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国平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6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助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
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媛媛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1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
银行客户经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伟隽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郑可成先生,硕士研究生,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1年7月至2004年
12月在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从事债券研究及投资,2005年1月
至2005年9月在福建儒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5年10月至2009年
7月在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2010年12月起担任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2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至2019年2月,同时担任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同时担任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同时担任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担任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同时担任华安新机遇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5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益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同时担任华安安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同
时担任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7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7
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
至2018年1月,同时担任华安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至2019年8月,同时担任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金润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如下:
张霄岭先生,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
贺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副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崔莹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