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1年4月第2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4年3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4]28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
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具有适度风
险回报特征,其风险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根据2017年7月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
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
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
为2021年4月3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0
年10月23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有关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1
二、释 义......................................................................................................................................... 2
三、 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6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57
八、基金的投资............................................................................................................................. 67
九、基金的业绩............................................................................................................................. 78
十、基金的财产............................................................................................................................. 8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8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8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8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十六、风险揭示............................................................................................................................. 98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2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7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4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5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6
二十三、备查文件....................................................................................................................... 127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招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本基金:指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
合法有效的修订及补充
《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招募说明书:指《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
9月1日起执行)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及清算、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国投
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代销机构: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基金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
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
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
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
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日: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人有效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
额的行为
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
(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并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
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全部或部
分转到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
形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
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每一基金份额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即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基金总份额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通过该销售机
构交易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景气行业:是指预期行业平均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的行业,包括政策景气行
业和经济景气行业
先锋价值股: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
险低、预期股息回报率较高、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股票
先锋成长股: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
险低、具有良好的盈利成长性和合理市盈率的股票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简称“指定
报刊”)和/或指定互联网网站(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
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 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
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副主任、主
任,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业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王惠玲女士,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私募融资部主
管、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销售部及研究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级总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任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部社保所。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董事,美国籍,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现任瑞银慈善基金会董事,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瀚人力资源集团咨询董事会委员,哈佛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
发展银行行长,渣打银行台湾分行行长,台湾美国国际运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花旗银
行台湾分行信贷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本地公司)、爱
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系副教授、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
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
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
银资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
管理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
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杨俊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部一级投资经理。
欧阳高文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及业务拓展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及业务拓展部
产品经理、高级产品经理、部门总监助理、部门副总经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产品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刘凯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国投瑞银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
助理、督察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
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靳赟女士,副总经理,中国籍,管理学学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
部董事总经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北京电力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法律部部门经理,也曾任职于中国有色集团非洲矿业公司赞比亚谦比希公司。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
理,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
分局,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王明辉先生,督察长兼董秘,中国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
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刘艳梅女士,首席国际业务官,中国籍,复旦大学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国
际)硕士。兼任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部门
总经理兼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部副总监兼法务主管,天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农业
银行天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法律顾问。
冯伟女士,首席运营官,中国籍,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
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
部副总监、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部部门总经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
作保障部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湖南省税务学校教师。
章国贤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国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
历。兼任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副
总监,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奇贤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中国台湾籍,国立政治大学公
共行政系法学学士,24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1995年6月至1997年1月任台湾汇
丰银行财务职员,1997年1月至1998年6月任台湾日盛证券公司研究员,1998年
6月至1999年7月任台湾统一投信公司研究员,1999年7月至2005年9月任台湾
永丰金证券公司研究部副主管,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台湾复华投信公司海
外研究部主管,2009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台湾宏利投信公司股票部主管,
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台湾复华投信公司股票研究处副总经理。2020年2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8月14日起担任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1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开放视角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3月26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部门总经理,中国籍,中山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15
年证券从业经历,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 Institute)和全球风险协会
(GARP)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2006
年7月至2008年4月历任东莞农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研究员,2008年4
月至2012年9月历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
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6年10月加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5月12日起担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6月1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
币市场基金及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5日起兼任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1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恒泽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1月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3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曾于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9月14日期间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于2013年3月7日至2014年4月3日期间任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于2013年3月7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大成景安短
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4年9月3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
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5年8月4日至
2016年9月22日期间任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于2018年12月25
日至2019年5月29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优选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于2017年6月24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8年6月7日至2020年7月9日期间担任
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20年
7月17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于2018年9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顺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伍智勇先生,2015年5月23日至2021年3月30日;
綦缚鹏先生,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23日;
孙文龙先生,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2月29日;
董晗先生,2014年7月24日至2016年2月29日;
马少章先生,2011年9月3日至2014年12月3日;
袁野先生,2007年3月16日至2011年9月2日;
陈剑平先生:200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