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121010
交易代码
121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9,885,539.8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为投资人提供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收益资产和保本资产的配置,该层次以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即收益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安全垫;另一层为对收益资产、保本资产内部的配置策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略进行调整。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CPPI(Constant Proportation Portfolio Insurance)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和TIPP(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要求动态调整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的投资比例,在力求收益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安全垫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
2、收益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策略、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管理以及股指期货投资管理。
3、 保本资产投资策略
①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近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进行投资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同时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②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增强盈利性,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罗菲菲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089,207.77
本期利润
50,400,516.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2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6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34,315,459.5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0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8%
0.13%
0.23%
0.01%
0.95%
0.12%
过去三个月
1.69%
0.15%
0.69%
0.01%
1.00%
0.14%
过去六个月
3.62%
0.16%
1.37%
0.01%
2.25%
0.15%
过去一年
7.42%
0.22%
2.78%
0.01%
4.64%
0.21%
过去三年
35.46%
0.28%
10.07%
0.01%
25.39%
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1.65%
0.22%
23.02%
0.01%
28.63%
0.21%
注: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保本受益人理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7年6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6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和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怡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1-12-20
-
16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Froley Revy Investment Company分析师、中国建设银行(香港)资产组合经理。2008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境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晗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01-19
-
11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行业研究员,2007年9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和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境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稳定,好于市场预期。其中,出口景气回升,固定资产投资较为平稳,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维持在高个位数,3、4线城市的房地产销售和投资景气程度超市场预期。通胀压力不大,但流动性宽松不再。上半年央行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流动性在2季度有明显收紧。
受金融去杠杆的影响,2季度各类债券资管产品遭遇较大赎回压力,债券资产被普遍抛售,债市收益率大幅上行,股市也受到一定冲击。进入6月份以后,市场情绪有所缓和,收益率下行明显。
报告期内,本基金抓住2季度债券市场调整的机会,增加了对债券资产的配置,组合久期有所拉长。股票则维持相对较高的配置比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2元,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下半年,我们预计央行货币政策将保持稳健,流动性过紧或者过松的可能性都不大,而考虑到中国经济继续展现出一定的韧性,我们预期债券市场收益率将保持震荡,我们对债券资产将以持有为主。而对股票的配置将逐步回归中性,配置方向仍然是基本面稳健、估值合理的个股。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31,089,207.7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1,586,797.36元。
本基金本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7,541,484.58
100,343,410.27
结算备付金
42,492,139.02
62,351,513.95
存出保证金
350,631.43
10,009,463.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32,926,302.25
1,305,595,673.49
其中:股票投资
288,971,893.05
423,066,911.4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43,954,409.20
882,528,762.0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1,064,275.10
9,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14,919.86
-
应收利息
13,594,010.02
17,407,522.0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8,155.15
181,828.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99,131,917.41
1,504,889,412.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9,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1,335,405.72
330,162.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17,469.14
1,544,124.15
应付托管费
219,578.16
257,354.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37,143.45
663,621.56
应交税费
297,633.20
297,633.20
应付利息
109,814.59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99,413.59
384,455.43
负债合计
64,816,457.85
12,477,350.86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105,116,128.37
1,281,331,225.51
未分配利润
229,199,331.19
211,080,835.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4,315,459.56
1,492,412,061.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99,131,917.41
1,504,889,412.05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02元,基金份额共1,109,885,539.8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62,378,272.83
22,625,009.94
1.利息收入
20,840,291.59
24,961,368.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24,654.58
2,054,082.10
债券利息收入
16,762,919.27
22,042,823.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153,204.8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52,717.74
711,258.3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545,610.28
11,059,236.6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0,599,823.23
13,378,597.1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37,760.46
193,190.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5,429.98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122,145.00
-3,751,847.73
股利收益
1,361,402.51
1,233,866.9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311,308.83
-14,668,986.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81,062.13
1,273,390.33
减:二、费用
11,977,756.23
14,811,927.98
1.管理人报酬
8,364,451.40
10,211,184.63
2.托管费
1,394,075.28
1,701,864.1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84,302.60
2,155,969.94
5.利息支出
824,496.80
519,486.8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24,496.80
519,486.88
6.其他费用
210,430.15
223,422.4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400,516.60
7,813,081.9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400,516.60
7,813,081.96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81,331,225.51
211,080,835.68
1,492,412,061.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0,400,516.60
50,400,516.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6,215,097.14
-32,282,021.09
-208,497,118.2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560,239.83
4,338,524.60
27,898,764.43
2.基金赎回款
-199,775,336.97
-36,620,545.69
-236,395,882.6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05,116,128.37
229,199,331.19
1,334,315,459.5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95,946,975.23
197,206,115.22
1,893,153,090.4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813,081.96
7,813,081.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2,108,880.21
-29,612,547.10
-311,721,427.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639,992.55
823,724.86
8,463,717.41
2.基金赎回款
-289,748,872.76
-30,436,271.96
-320,185,144.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13,838,095.02
175,406,650.08
1,589,244,745.1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638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64,160,314.1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49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4,229,182.1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8,867.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为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如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补足该差额,并由担保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变更为"国投瑞银瑞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过渡期折算结果及进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公告》,本基金自 2015 年 1 月 22 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为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保本资产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收益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权证以及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持有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持有的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