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份
额分级与净值计算原则”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正常情况下的原则
计算跌破0.1000元的当日为极端情况发生日, 本基金将在极端情况发生日及之后采用极端情况下的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则对申万收益份额(场内简称“深成指A” ,交易代码:150022)与申万进取份额
(场内简称“深成指B” ,交易代码:150023)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
截至2017年5月23日,本基金申万进取份额按照正常情况下的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0894
元,已跌破基金合同规定的极端情况阀值0.1000元,因此,该日为本基金的极端情况发生日。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以及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极端情况发生日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极端情况发生日记为“T日” ,极端情况发生日的前一工作日记为“T-1日” 。申万深成份额、申万
收益份额及申万进取份额在极端情况发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记为NAVT、NAV(A)T、NAV(B)T,
在极端情况发生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记为NAVT-1、NAV(A)T-1、NAV(B)T-1。申万
收益份额在T-1日(不含)至T日(含)期间应得的基准收益为R。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T日与T-1日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关系如下:
1、若[NAV(B)T-1-0.1000]≤2×[NAVT-1-NAVT],即T-1日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超过0.1000元的部分小于或等于2倍的申万深成份额T-1日和T日份额净值的差值,则[NAV(B)T-1-
0.1000]部分将由申万进取份额承担,2×[NAVT-1-NAVT]-[NAV(B)T-1-0.1000]部分将由申万
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共同承担;
2、若2×[NAVT-1-NAVT]<[NAV(B)T-1-0.1000]<2×[NAVT-1-NAVT]+R,即T-1日申
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过0.1000元的部分大于2倍的申万深成份额T-1日和T日份额净值的差
值,但小于2倍的申万深成份额T-1日和T日份额净值的差值与申万收益份额在T-1日(不含)至T日
(含)期间应得的基准收益之和,则[NAV(B)T-1-0.1000]在承担2×[NAVT-1-NAVT]后,[NAV
(B)T-1-0.1000]-2×[NAVT-1-NAVT] 部分将支付给申万收益份额充当部分申万收益份额在
T-1日(不含)至T日(含)期间应得的基准收益。
具体计算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份额分级及净值计算原则” 。
2017年5月23日(T日)申万深成份额、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方
法如下:
2017年5月22日(T-1日)申万深成份额、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0.5609元、1.0175元和0.1043元,其中申万收益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的份额净值为1.01750718元。
申万收益份额的日基准收益为0.00012329元,则申万收益份额在T-1日(不含T-1日)至T日(含
T日)期间应得的基准收益为0.00012329元,T日申万收益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的理论份额净值为
1.01763047元,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的理论份额净值为1.0176元;T日申万深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至0.5535元。
按正常情况下的原则计算: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0.5535×2-1.0176=0.0894元,小于
0.1000元,所以T日为极端情况发生日。
由于T-1日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过0.1000元的部分(即0.1043-0.1000=0.0043元)
小于2倍的申万深成份额T-1日和T日基础份额净值的差值(即2×(0.5609-0.5535)=0.0148元),所
以0.0043元(即0.1043元-0.1000元=0.0043元)首先承担亏损,而剩余0.0105元亏损(即0.0148元-0.
0043元=0.0105元)由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共同承担,所以在T日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
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T 日申万收益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4 位)=1.01750718 ×(1 -
)=1.0079元
T日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2×0.5535-1.0079=0.0991元
二、极端情况发生后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极端情况发生后,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将暂时同涨同跌、各负盈亏。假定极端情况发生
日后的某个工作日为K日,则K日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则如下:
1、若K日申万深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则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各负盈亏,按照同比
例承担当日亏损。
2、若K日申万深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上涨,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小
于或等于0.1000元,则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各负盈亏,按照同比例分享当日收益。
3、若K日申万深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上涨,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大
于0.1000元, 则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超过0.1000元的部分将优先用于
弥补申万收益份额, 以使申万收益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等于申万收益份额在极端情况发生日前一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加上申万收益份额自极端情况发生日(含)以来累计应得的基准收益;若弥补后仍有
剩余,则剩余部分归属于申万进取份额;若不足以弥补,则直至未来补足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方可超过0.1000元。
具体计算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份额分级及净值计算原则” 。
举例说明:(下述举例为模拟数据,仅为方便说明上述三种情况下的份额净值计算原则。)
若T日为极端情况发生日,T日申万深成份额、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
别为0.5550元、1.0130元、0.0970元,T-1日申万深成份额、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分别为0.5800元、1.0500元和0.1100元。
例1:
假定T+9日,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至0.5400元,T日(含)至T+9日(共10日)申万
收益份额的累计应得基准收益为0.0020元。T+9日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如下:
T+9日申万收益份额基金份额净值=1.0130×(0.5400÷0.5550)=0.9856元
T+9日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2×0.5400-0.9856=0.0944元
例2:
假定T+9日,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上涨至0.5690元,T日(含)至T+9日(共10日)申万收
益份额的累计应得基准收益为0.0020元, 则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0.
0970×(0.5690÷0.5550)=0.0994元﹤0.1000元。T+9日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如下:
T+9日申万收益份额基金份额净值=1.0130×(0.5690÷0.5550)=1.0386元
T+9日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2×0.5690-1.0386=0.0994元
例3
(1):
假定T+9日,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上涨至0.5758元,T日(含)至T+9日(共10日)申万收
益份额的累计应得基准收益为0.0020元, 则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0.
0970×(0.5758÷0.5550)=0.1006元﹥0.1000元。因此,T+9日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T+9日申万收益份额基金份额净值=min{1.0500+0.0020,2×0.5758-0.1000}=1.0516元
T+9日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2×0.5758-1.0516=0.1000元
(2):
假定T+9日,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上涨至0.5900元,T日(含)至T+9日(共10日)申万收
益份额的累计应得基准收益为0.0020元, 则申万进取份额按各负盈亏原则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0.
0970×(0.5900÷0.5550)=0.1031元﹥0.1000元。因此,T+9日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T+9日申万收益份额基金份额净值=min{1.0500+0.0020,2×0.5900-0.1000}=1.0520元
T+9日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2×0.5900-1.0520=0.1280元
在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0.1000元后, 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原则仍按正常情况下计算原则计算。
三、风险提示
1、本基金申万收益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发生极端情况后,申万
收益份额将暂时与申万进取份额同比例承担基金净值变化, 在申万进取份额净值恢复到0.1000元以
上之前,申万收益份额持有人将承担比原来更多的投资风险,可能面临暂时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
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2、本基金申万进取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本基金发生极端情况后,申万收益份
额将暂时与申万进取份额各负盈亏,在申万进取份额净值恢复到0.1000元以上之前,申万进取份额的
杠杆特性会暂时消失。
3、由于申万收益份额、申万进取份额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极端情况发生前后,申万收益份额、申
万进取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交易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场外持有本基金之基础份额的投资者不受极端情况的影响。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是对极端情况发生日及极端情况发生后的申万收益和申万进取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法
的提示。在申万进取基金份额净值恢复到0.1000元以上时,申万收益和申万进取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方法将恢复至正常情况下的计算原则。
2、本公告中的举例是为说明份额净值计算的原则,实际计算净值时系统对部分数值小数点后保
留位数将大于4位以求更精确,最终结果有可能与投资者自行计算结果不同,届时请以本公司公布的
净值为准。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详情,请登陆本公
司网站:www.swsmu.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