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时间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
本次大会中,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0,609,093.82份,占权益登记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总份额19,779,137.03份的53.64%;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8,478,5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总份额14,024,729.00份的60.45%;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7,880,8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总份额14,024,729.00份的56.19%,分别达到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类别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8年7月1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唐宋飞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公证书附后),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总数为10,609,093.82份,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总数的100%;同意票所代表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总数为8,478,500.00份,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总数的100%;同意票所代表的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总数为7,850,000.00份,30,8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总数的99.61%。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基金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律师费40,000元,公证费10,000元,合计50,000元,以上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转型相关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自2018年7月17日起进入转型选择期,期满后将转型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转型相关事项、选择期及风险提示,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4:<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3.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4.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附件:公证书
(2018)沪东证经字第11093号
申请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委托代理人:马晓倩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八年六月四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八年六月五日、六月六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唐宋飞于二○一八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九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杨伟瑾的监督下,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路晓静、马晓倩进行计票。截至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0,609,093.82份,占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权益登记日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成长总份额19,779,137.03份的53.64%;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8,478,500.00份,占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权益登记日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成长A总份额14,024,729.00份的60.45%;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7,880,800.00份,占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权益登记日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成长B总份额14,024,729.00份的56.1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对《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0,609,093.82份万家创业成长份额表示同意;0份万家创业成长份额表示反对;0份万家创业成长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8,478,500.00份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表示同意;0份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表示反对;0份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7,850,000.00份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表示同意;30,800.00份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表示反对;0份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9.61%,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林奇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