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08月06日,本基金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6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08月07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8年08月07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160640)、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基金代码150279)、鹏华新能源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基金代码15028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新能源B份额
份额折算前后鹏华新能源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即
其中,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数。
2)鹏华新能源A份额
①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数保持1:1配比,即
其中,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数。
②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A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A份额的份额数。
3)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份额净值/
份额参考净值 份额数 份额净值/
份额参考净值 份额数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 0.617元 10,000份 1.000元 6,170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
鹏华新能源A份额 1.028元 10,000份 1.000元 2,060份鹏华新能源A份额+8,220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
鹏华新能源B份额 0.206元 10,000份 1.000元 2,060份鹏华新能源B份额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08月0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新能源A、鹏华新能源B将于2018年08月0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8年08月07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08月0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新能源A、鹏华新能源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08月0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将于2018年08月09日上午开市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08月09日鹏华新能源A、鹏华新能源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08月08日的鹏华新能源A、鹏华新能源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8年08月09日当日鹏华新能源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鹏华新能源A、鹏华新能源B将于2018年08月0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8年08月07日上午10:30复牌。鹏华新能源A、鹏华新能源B将于2018年08月08日全天停牌, 并于2018年08月09日上午开市复牌。
2、2018年08月06日,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以下,而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08月07日,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3、特别提示:近日鹏华新能源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鹏华新能源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鹏华新能源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新能源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新能源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因此原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鹏华新能源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新能源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6、原鹏华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鹏华新能源分级场内份额分拆为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新能源A份额、鹏华新能源B份额、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8、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新能源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新能源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