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附表:
关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分级基金
基金名称 基础份额 收益份额或A份额 进取份额或B份额
代码 场内简称 场内代码 场内简称 场内代码 场内简称
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127 南方消费 150049 消费收益 150050 消费进取
南方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135 高铁基金 150293 高铁A级 150294 高铁B级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136 改革基金 150295 改革A 150296 改革B
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137 互联基金 150297 互联A级 150298 互联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