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3年8月4日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子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1002)为混合型基金。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将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调整为“银河收益混合”。本次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