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005632)由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沪深300ETF)转型而成。自鹏华沪深300ETF终止上市后(终止上市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或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在鹏华基金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与重新登记后才能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转换、收益分配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为确权。
鹏华沪深300ETF转型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后,基金份额确权登记具体规则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鹏华沪深300ETF终止上市日前一交易日(即2018年2月13日)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体鹏华沪深300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确权业务受理起始时间与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时间相同,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开放申赎公告,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确权业务受理时间。可办理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都可以受理基金确权业务(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三、确权受理机构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为其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增减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的销售机构作为确权受理机构。
四、确权业务规则
(一)确权相关事项
1、鹏华沪深300ETF退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鹏华基金将据此计算持有人持有的鹏华沪深300ETF份额经折算调整后应获得的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份额。鹏华沪深300ETF持有人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暂时托管在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登记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下。
2、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的确权业务开始受理后,持有人到确权受理机构开立鹏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并申请办理确权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持有人持有鹏华沪深300ETF的账户信息进行确权登记,确权成功后鹏华沪深300ETF持有人的基金份额登记在其开立的鹏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中,持有人可办理赎回、转换等业务。
3、在持有人办理确权之前,如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收益分配后的现金红利托管在登记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持有人办理完成确权登记后可向确权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4、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暂不受理确权业务申请。
(二)确权流程
1.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本基金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销售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并签字或签字加盖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
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
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参与本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对确权申请人的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
3.办理确权的销售机构须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数据发送至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确权的销售机构需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4.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确权的电子数据后,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移交的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基金份额。
5.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6.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确权业务的具体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其他特殊情形确权流程
办理其他特殊情形确权的资料需邮寄或以鹏华基金认可的方式送达鹏华基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确权业务。
1、其他特殊情形
其他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由于持有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与鹏华沪深300ETF退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移交的持有人名册(以下简称原持有人名册)中信息不相符的。
(2)因继承、捐赠或司法执行等原因需进行非交易过户的。
2、其他特殊情形确权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的资料
1)鹏华沪深300ETF确权申请表(见附件2)和开放式基金开户证明(见附件3)。
2)鹏华沪深300ETF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鹏华沪深300ETF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因证件号码重号或其他原因变更证件号码、姓名、证件类型等,导致投资者基本信息与原持有人名册不符的,应提供身份证所辖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军人则提供复原迁入地所辖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5)因证券账户开户时录入错误或填写资料错误,导致投资者账户信息与原持有人名册不一致的,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原开户机构(或承继单位)出具的证明开户信息录入或填写错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认书;
证明开户信息录入或填写错误的原始开户凭证(需加盖开户机构或承继单位印章);
不能提供第项证据的,应当由指定证券公司提供账户内鹏华沪深300ETF份额归属的证明;
不能提供第条所要求的材料申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确权法律文书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6)因继承、捐赠等其他原因申请办理其他特殊情形确权的,需提供继承人或捐赠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继承公证书和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或捐赠公证书等。
7)本基金管理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投资者适当性所需的其他资料。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的资料
1)鹏华沪深300ETF确权申请表(见附件2)和开放式基金开户证明(见附件3)。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鹏华沪深300ETF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因历史原因变更营业执照记载的相关内容,导致投资者资料信息与原持有人名册不一致的,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未能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有关证明文件,则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5)因证券账户开户时录入错误或填写资料错误,导致投资者账户信息与原持有人名册不一致的,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原开户代理机构(或承继单位)出具的证明开户信息录入或填写错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认书;
证明开户信息录入或填写错误的原始开户凭证(需加盖开户机构或承继单位印章);
不能提供第项证据的,应当由指定证券公司提供账户内鹏华沪深300ETF份额归属的证明;
不能提供第条所要求的材料申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确权法律文书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6)本基金管理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投资者适当性所需的其他资料。
(3)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对上述办理其他特殊情形确权所需材料进行调整,具体要求以登记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五)确权确认及失败处理
1、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业务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确权业务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持有人可于T+2日起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
2、如果持有人的确权业务信息经登记机构确认有误,则确权失败。持有人可通过确权受理机构,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查询确权失败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处理方法,投资者需重新办理确权业务。
五、其他说明
1、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持有人未按照本规则办理相关手续,或虽按照本规则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基金管理人不予进行确权登记。
2、投资者须保证提供的以上资料内容清晰、无误。若因持有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3、办理基金份额的确权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基金份额确权登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5、持有人可登录鹏华基金网站下载或根据相关销售机构的指导获取确权业务相关申请表。
6、持有人可登录鹏华基金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鹏华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0755-82353668)咨询相关业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附件1:
鹏华沪深300ETF确权申请表
(客户姓名或名称),现申请办理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退市后转换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动确权业务,现提供相关资料,请予办理确权业务。
鹏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情况
姓名
开户证件号码
基金账号
交易账户
联系电话
开户机构
鹏华沪深300ETF基金账户情况
姓名
开户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持有鹏华沪深300ETF份额
开户机构
备注
本人办理鹏华沪深300ETF确权业务,特向销售机构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上述申请,并将此申请书及其他所附资料作为确权依据。本人承诺本申请书上所填内容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以上资料不实所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鹏华沪深300ETF确权申请表
(客户姓名或名称),由于___________原因,无法正常办理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到期转换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动确权业务,现提供相关资料,请予办理确权业务。
鹏华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情况
姓名
开户证件号码
基金账号
交易账户
联系电话
开户机构
鹏华沪深300ETF基金账户情况
姓名
开户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持有鹏华沪深300ETF份额
开户机构
备注
本人因无法在销售机构办理自动确权业务,特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上述申请,并将此申请书及其他所附资料作为确权依据。本人承诺本申请书上所填内容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以上资料不实所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此页由开放式基金开户机构填写,可用开户回单替代)
开放式基金开户证明
客户(客户姓名或名称),_(证件类型)(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处开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办理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退市后转换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确权业务,该客户开户时证件齐全、真实有效。
销售机构经办人(签名)及联系方式_____
销售机构(盖章)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