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 4月 21日
嘉实 H股指数(QDII-LOF)2021年第 1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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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年 4月 19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3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 H股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 恒生 H股
基金主代码 16071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 9月 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973,788.2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
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 0.3%,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以实现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有效投资工
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
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
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
影响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使跟踪
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同一标的
指数的 ETF,基金管理人可在香港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和
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之间选择较优的方式实施组合构建,
以达到节约成本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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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
英文名称: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中文名称:美国道富银行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年 1月 1日-2021年 3月 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890,737.21
2.本期利润 -2,712,259.3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5,361,731.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15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3% 1.58% 2.61% 1.60% -1.68% -0.02%
过去六个月 8.98% 1.33% 12.30% 1.35% -3.32% -0.02%
过去一年 7.29% 1.31% 5.78% 1.33% 1.51% -0.02%
过去三年 1.61% 1.27% -3.54% 1.33% 5.15% -0.06%
过去五年 26.80% 1.19% 23.61% 1.26% 3.19%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48% 1.33% -13.53% 1.42% -4.95%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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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高峰
本基金、嘉实黄金
(QDII-FOF-LOF)、
嘉实中关村 A股
ETF、嘉实富时中国
A50ETF联接、嘉实
富时中国 A50ETF、
嘉实创业板 ETF、嘉
实新兴科技
100ETF、嘉实新兴科
技 100ETF联接、嘉
实先进制造
100ETF、嘉实医药健
康 100ETF、嘉实 H
股 50ETF(QDII)、
嘉实中证沪港深互
联网 ETF、嘉实中证
软件服务 ETF、嘉实
中证大农业 ETF基
2019年 4月
2日
- 6年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市场部外汇及衍生品交易员。2015年
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指数投
资部指数研究员,现任指数投资部基金
经理。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
分析师(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
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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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理
何如
本基金、嘉实沪深
300ETF联接(LOF)、
嘉实基本面 50指数
(LOF)、嘉实沪深
300ETF、嘉实中证
500ETF、嘉实中证
500ETF联接、嘉实
基本面 50ETF、嘉实
沪深 300红利低波
动 ETF、嘉实沪深
300红利低波动 ETF
联接、嘉实中证 500
成长估值 ETF基金
经理
2016年 1月
5日
- 15年
曾任职于 IA克莱灵顿投资管理公司
(IA-Clarington Investments Inc )、
富兰克林坦普顿投资管理公司
(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s
Corp.)。2007年 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产品管理部、
指数投资部,现任指数投资部执行总
监、基金经理。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加拿大籍。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 “任职
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 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
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
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 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
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合计 1次,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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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为 0.13%,年化跟踪误差为 1.98%。本基金跟踪误差来源主
要包括:基金申购赎回的影响、限制投资股票的替代选择、单个股票最高仓位限制、人民币港币
的汇率变化等。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香港恒生 H 股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
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进一步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
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香港恒生 H股指数的投资工具。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15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3%,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61%。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2,928,823.33 93.93
其中:普通股 232,928,823.33 93.93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09,876.00 0.12
其中:债券 309,876.00 0.1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637,265.98 5.90
8 其他资产 107,390.43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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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247,983,355.74 100.00
注: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25,443,689.19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0.37%。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232,928,823.33 94.93
合计 232,928,823.33 94.93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非必需消费品 42,798,740.40 17.44
必需消费品 11,353,894.58 4.63
能源 6,928,129.77 2.82
金融 71,823,161.85 29.27
医疗保健 8,660,539.17 3.53
工业 5,107,997.45 2.08
原材料 1,773,039.74 0.72
房地产 14,696,254.18 5.99
公用事业 5,962,846.32 2.43
信息技术 18,478,601.38 7.53
通信服务 45,345,618.49 18.48
合计 232,928,823.33 94.93
注:以上分类采用彭博提供的国际通用行业分类标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无。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明细
5.4.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号
公司名称(英
文)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代
码
所在
证券
市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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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
控股
700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42,600 21,962,847.48 8.95
2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
建设
银行
939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3,609,000 19,948,665.21 8.13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中国
平安
2318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199,000 15,566,060.39 6.34
4 Xiaomi Corp
小米
集团
1810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546,200 11,887,160.89 4.84
5
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工商
银行
1398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2,461,000 11,606,332.93 4.73
6 Meituan
美团
-W
3690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45,400 11,442,283.49 4.66
7
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
阿里
巴巴
9988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61,200 11,379,503.52 4.64
8
Kuaishou
Technology
快手
1024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48,000 10,953,532.80 4.46
9
China Mobile
Ltd
中国
移动
941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205,500 8,849,224.77 3.61
10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
银行
3988
HK
香港
证券
交易
所
中 国
香港
2,650,000 6,629,591.92 2.70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及备选股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2)本表所使用的证券代码为彭博代码。
5.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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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凭证投资明细
无。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信用等级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309,876.00 0.13
注:本基金持有的债券主要采用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标普、惠誉、穆迪等)提供的债券信用评级
信息,上述机构未提供评级信息的债券采用内部评级。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019640 20国债 10 3,100 309,876.00 0.13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 1支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
细
无。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无。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20年 4月 20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
决字〔2020〕8号),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贸易融资业务漏报和
错报、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罚款合计 230万元。2020年 7月 13日,根据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32 号),对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支行原负责人擅自为同业投资违规提供担保并发生案件;理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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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提供土地储备融资;逆流程开展业务操作;本
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未做到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风险隔离;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
违规为理财产品提供隐性担保;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罚款合
计 3920万元。
2020年 5月 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贷
款核销业务漏报、委托贷款业务应报未报等违法违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于 2020年 4月 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合计 270万元。2021年 1月 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71 号),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
规定将案件风险事件确认为案件并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关键岗位未进行实质性轮岗、法人账
户日间透支业务存在资金用途管理的风险漏洞、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隐性担保等违法违规事实,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
经营规则,于 2020年 12月 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5470万元。
2020 年 5 月 9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
〔2020〕4号),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
据报送过程中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于 2020
年 4月 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合计 270万元。2020年 12月 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0〕60 号),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原油宝”风险事件中产品管理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健全、销售管理不合规等
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于 2020年 12月 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5050万元。
2020年 8月 1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
58 号),对平安财险总公司(一)未按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承保商业车险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
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于 2020年 8月 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50
万元;(二)手续费支出未分摊至各分支机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
第一百七十条,于 2020年 8月 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25万元。
本基金投资于“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00939)”、“INDUSTRIAL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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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01398)”、“BANK OF CHINA LTD.(03988)”、“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02318)”的决策程序说明:本基金投资目标
为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BANK OF CHINA
LTD.、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为标的指数成份股,本基金
投资于“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BANK OF CHINA LTD.”、“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股票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六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46.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740.67
5 应收申购款 101,503.5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390.4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0.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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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4,494,669.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83,673,504.6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27,194,385.3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973,788.2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募集的文件;
(2)《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基金合同》;
(3)《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招募说明书》;
(4)《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报告期内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LOF)公告的各项原稿。
8.2 存放地点
(1)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
8.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 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
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600-8800,
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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