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易基综债
基金主代码
1611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8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1,641,641.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1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119
1611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5,743,814.35份
25,897,826.9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分层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贺倩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9
传真
020-85104666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
6,731,926.21
845,905.44
10,401,525.73
3,560,783.13
6,660,523.95
5,697,851.09
本期利润
4,859,473.94
180,010.78
2,414,851.79
1,866,561.50
9,930,005.71
7,525,635.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70
0.0073
0.0108
0.0286
0.1168
0.10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2%
1.68%
2.18%
1.85%
11.55%
11.2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75
0.1913
0.1700
0.1583
0.1168
0.109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0,614,542.43
31,671,868.92
240,659,447.93
28,985,791.86
176,138,475.26
122,458,570.0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393
1.2230
1.2148
1.2028
1.1889
1.181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9%
0.06%
-0.43%
0.06%
0.04%
0.00%
过去六个月
0.56%
0.05%
0.36%
0.05%
0.20%
0.00%
过去一年
2.02%
0.05%
0.26%
0.06%
1.76%
-0.01%
过去三年
16.28%
0.09%
10.44%
0.08%
5.84%
0.01%
过去五年
23.19%
0.10%
21.50%
0.09%
1.69%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3.93%
0.10%
22.11%
0.09%
1.82%
0.01%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7%
0.06%
-0.43%
0.06%
-0.04%
0.00%
过去六个月
0.38%
0.05%
0.36%
0.05%
0.02%
0.00%
过去一年
1.68%
0.05%
0.26%
0.06%
1.42%
-0.01%
过去三年
15.21%
0.09%
10.44%
0.08%
4.77%
0.01%
过去五年
21.69%
0.10%
21.50%
0.09%
0.19%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2.30%
0.10%
22.11%
0.09%
0.19%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1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2012年11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2012年11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93%,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11%。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办公场所,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专户、QDII、QFII、RQFII、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指数量化、固定收益、国际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2338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6077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6703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931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晓晨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4-07-05
-
14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交易主管、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李一硕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3月6日)、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6月11日至2017年12月29日)、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3月6日)
2015-02-17
-
9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7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6次,其中33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在震荡中上行。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整体平稳,但央行货币政策的态度有所收紧,尤其是连续两次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使得市场机构对全年后续货币政策继续紧缩的担忧不断提升。2017年初债券收益率自2016年四季度的高点持续回落,1月中旬收益率达到阶段性低点后开始震荡上行。出于对3月资金面紧张的预期,收益率一度突破新高。二季度债券市场波动性依然较大。4-5月份市场在经济仍然稳健的背景下,金融体系去杠杆预期加强以及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居高不下,带动收益率持续大幅上升,中短端上行幅度更大,收益率曲线显著平坦化。6月份资金面意外宽松,同时部分经济数据有放缓迹象,共同导致收益率大幅下行。三季度市场资金面维持紧平衡的态势,债券收益率并未随着宏观经济的下滑而回落,反而于8月一度出现震荡上行的态势。由于流动性是市场变动的主导因素,短端品种上行幅度相对较大,收益率曲线形态小幅扁平化。四季度债券市场出现了显著调整。一方面,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稳健取向,月末、年末资金面紧张仍然频频出现,导致短端收益率易上难下;同时四季度商业银行的配置需求明显偏弱,供需格局处于弱势。另一方面,四季度我国投资及融资增速数据整体保持在偏高水平,“十九大”之后市场对于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乐观预期明显有所增加。最后,随着资管行业新规的出台,显示金融去杠杆的进程仍远未结束,导致市场担忧情绪上升。
操作上,基金总体上按照指数的结构和久期进行配置。但是由于基金规模仍然较小,分类债券资产的权重与指数中该资产的权重仍存在一定偏差,基金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较为灵活的配置策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39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2%;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23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近年来基建投资在经济整体投资增长中的占比持续攀升,我们认为未来经济在短期内走势受基建投资增速变化的影响仍将较大。总体而言,我们认为目前偏高的基建投资增速短期内仍然可以维持,长期则可能成为未来经济走势的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基建投资每年初均显示出较强的季节性增长,因此需重点关注年初基建投资的增速水平。房地产投资短期预计将保持平稳,长期看难有更多增长空间。制造业投资最近几个月从低点持续回升,但目前力度依然较弱,需关注后续的复苏趋势。结合到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看,未来一段时间内货币政策仍然保持中性稳健的取向,金融去杠杆进程带来的影响也将延续,同时债券市场中的配置型需求并没有明显改善的迹象。因此,在宏观经济基本面平稳的背景下,虽然债券收益率绝对水平已经达到历史上的较高分位数位置,但短期内市场的拐点可能仍需等待。年初基建投资增速水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后续处理以及2018年初以来油价攀升带动的后续通胀整体走势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因素。组合将在跟踪目标指数的基础上,采取相对灵活的投资策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债新综指(LOF)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531,639.64
2,019,964.37
结算备付金
679,639.03
5,264,104.14
存出保证金
-
4,24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7,360,604.70
335,265,810.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7,360,604.70
335,265,810.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2,606.58
2,826,982.36
应收利息
4,424,701.60
6,507,171.8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057.67
144,752.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24,830,249.22
352,033,028.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000,000.00
81,499,738.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890.46
应付赎回款
38,316.03
137,182.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54,489.21
95,862.12
应付托管费
18,163.06
31,954.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9,760.05
9,635.22
应付交易费用
-
16,206.34
应交税费
51,780.82
51,780.82
应付利息
-6,538.34
135,831.0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77,867.04
404,706.86
负债合计
12,543,837.87
82,387,788.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71,641,641.29
222,201,722.25
未分配利润
40,644,770.06
47,443,51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2,286,411.35
269,645,239.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4,830,249.22
352,033,028.04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2393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2230元;基金份额总额171,641,641.29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145,743,814.35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25,897,826.9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478,946.24
8,940,229.00
1.利息收入
15,025,841.61
20,857,357.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1,103.42
111,813.23
债券利息收入
14,884,584.31
20,727,888.5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0,153.88
17,655.3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085,329.54
-2,470,481.8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085,329.54
-2,470,481.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38,346.93
-9,680,895.5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6,781.10
234,249.26
减:二、费用
2,439,461.52
4,658,815.71
1.管理人报酬
757,940.82
1,052,862.32
2.托管费
252,646.97
350,954.05
3.销售服务费
105,907.28
275,375.95
4.交易费用
5,925.00
14,799.88
5.利息支出
744,146.69
2,334,9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