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2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5,232,921.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年5月2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双债A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216
1612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0,096,904.51份
35,136,016.9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对可转债、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管理,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预测,适度参与一级市场首发新股和增发新股的申购,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田青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667,733.62
174,089.17
本期利润
2,593,949.39
241,068.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6
0.02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5%
1.7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5
-0.001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5,396,344.35
36,661,564.8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4
1.04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75%
0.08%
2.49%
0.23%
-0.74%
-0.15%
过去三个月
1.46%
0.09%
-0.89%
0.24%
2.35%
-0.15%
过去六个月
2.05%
0.09%
-2.55%
0.20%
4.60%
-0.11%
过去一年
2.70%
0.25%
-4.64%
0.23%
7.34%
0.02%
过去三年
38.00%
0.30%
-0.30%
0.89%
38.30%
-0.5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6.22%
0.24%
-0.05%
0.64%
66.27%
-0.40%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76%
0.08%
2.49%
0.23%
-0.73%
-0.15%
过去三个月
1.26%
0.09%
-0.89%
0.24%
2.15%
-0.15%
过去六个月
1.76%
0.08%
-2.55%
0.20%
4.31%
-0.12%
过去一年
2.21%
0.25%
-4.64%
0.23%
6.85%
0.02%
过去三年
36.13%
0.30%
-0.30%
0.89%
36.43%
-0.5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3.17%
0.29%
3.65%
0.85%
39.52%
-0.56%
注:1、本基金以可转债、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方向,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以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指数为基础构建业绩比较基准,具体为“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主要是鉴于上述指数的公允性和权威性,以及上述指数与本基金投资策略的一致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3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双债C类基金份额自2014年3月29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相关业绩数据自2014年3月31日开始计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7年6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6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和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莎莎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09-02
2017-06-10
9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分析师、阳光保险资产管理中心信用研究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2013年7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01-20
-
8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9年7月加入国投瑞银,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工作。曾任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进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和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在监管机构的金融去杠杆政策推动下,机构大量赎回委外资金,债券市场呈现恐慌抛售现象,收益率全线上行;但与此对应的是,以M2为代表的融资规模在监管政策影响下快速下行,经济后期走势面临重新回落风险。5月下旬,随着监管协调加强,金融监管态度有所松动,债券收益率在宽松的资金面和监管预期好转的双重推动下快速回落,其中信用债回落幅度相对更大,但上半年收益率整体呈现上行。上半年,双债基金在年初减持转债持仓,保持短久期、低杠杆的操作策略,小仓位参与利率债的交易;5月下旬加大利率债投资仓位,博取收益率下行资本利得。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5%,C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从最新公布的上半年GDP数据来看,今年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的目标压力较小,政策的重心依旧会在强监管、去杠杆上,央行在货币政策执行方面会更有定力,边际放松的概率在下降;同时相比5月份,债券市场收益率已经显著回落,相比银行贷款,企业更有动力选择债券融资,预计下半年债券供给会明显上升。基于此,我们认为下半年债券市场总体呈现震荡行情,收益率上下的幅度都不会太大,操作方面会保持一定的信用债底仓,同时适当参与利率债的交易机会,另外挖掘可转债投资机会以增强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A级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667,733.6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6,411.07元;国投瑞银双债增利C级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74,089.1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0,005.79 元。
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7,728,917.41
6,181,624.93
结算备付金
-
1,265,645.70
存出保证金
10,072.59
10,275.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1,044,373.50
138,919,081.5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1,044,373.50
138,919,081.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800,000.00
12,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245,192.56
2,852,521.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78,967.72
42,835.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6,307,523.78
161,771,984.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719,779.42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410,544.05
2,150,984.83
应付赎回款
243,635.41
60,609.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79,124.81
104,144.15
应付托管费
22,607.10
29,755.5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967.44
9,815.72
应付交易费用
18,511.67
3,957.93
应交税费
487,576.26
487,576.26
应付利息
5,184.81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58,683.60
360,016.03
负债合计
24,249,614.57
3,206,860.38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55,232,921.41
154,939,028.82
未分配利润
6,824,987.80
3,626,095.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057,909.21
158,565,124.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6,307,523.78
161,771,984.79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44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43元,基金份额总额155,232,921.41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120,096,904.51份; C类基金份额35,136,016.9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4,297,934.16
-6,331,743.46
1.利息收入
4,338,650.94
6,125,701.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392.81
153,003.70
债券利息收入
4,304,114.47
5,819,170.4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9,143.66
153,527.6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4,924.96
-7,938,923.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4,924.96
-7,938,923.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05.08
-4,526,052.6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13.26
7,531.12
减:二、费用
1,462,916.45
2,294,597.07
1.管理人报酬
508,961.95
1,160,289.04
2.托管费
145,417.70
331,511.10
3.销售服务费
20,845.21
142,009.43
4.交易费用
9,792.70
6,838.77
5.利息支出
588,905.97
393,833.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88,905.97
393,833.21
6.其他费用
188,992.92
260,115.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35,017.71
-8,626,340.5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35,017.71
-8,626,340.5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4,939,028.82
3,626,095.59
158,565,124.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35,017.71
2,835,017.7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3,892.59
363,874.50
657,767.0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712,472.17
1,513,833.75
40,226,305.92
2.基金赎回款
-38,418,579.58
-1,149,959.25
-39,568,538.8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5,232,921.41
6,824,987.80
162,057,909.2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23,075,540.81
55,089,447.43
978,164,988.2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626,340.53
-8,626,340.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15,257,359.14
-36,179,048.45
-751,436,407.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1,634,922.71
3,583,624.15
95,218,546.86
2.基金赎回款
-806,892,281.85
-39,762,672.60
-846,654,954.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087,011.73
-2,087,011.7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7,818,181.67
8,197,046.72
216,015,228.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27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237,423,154.9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237,619,716.4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96,561.4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以及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投资人可以选择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1]第12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80,756,816.00份基金份额于2011年5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含三年)的期间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封闭期自2011年3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4年3月28日止,封闭运作期届满,自2014年3月29日起基金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并于2014年3月31日起开放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可转债、信用债、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票、权证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首发新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本基金不主动买入二级市场的股票、权证。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可转债、信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名的公告》,自2016年3月1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08,961.95
1,160,289.0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75,227.83
267,081.1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5,417.70
331,511.1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
-
2,292.14
2,292.1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74.87
1,774.87
安信证券
-
66.56
66.56
合计
-
4,133.57
4,133.5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
-
6,797.35
6,797.3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3,806.12
103,806.12
合计
-
110,603.47
110,603.47
注:1、本基金转为开放后将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0 %/当年天数。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0.33
0.00%
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末数据。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7,728,917.41
11,029.54
10,062,538.64
85,826.21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股/新债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3,719,779.4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556049
15中燃投资MTN002
2017-07-04
98.46
100,000.00
9,846,000.00
101475003
14长沙土开MTN001
2017-07-04
104.48
40,000.00
4,179,200.00
合计
140,000.00
14,025,2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000,000.00元,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10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61,044,373.50
86.44
其中:债券
161,044,373.50
86.4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800,000.00
2.0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728,917.41
9.52
7
其他各项资产
3,734,232.87
2.00
8
合计
186,307,523.78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034,950.00
4.3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7,648,400.00
10.8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648,400.00
10.89
4
企业债券
35,521,023.50
21.9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48,000.00
12.37
6
中期票据
80,792,000.00
49.8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1,044,373.50
99.37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505
PR嘉市镇
129,990
10,769,671.50
6.65
2
101475003
14长沙土开MTN001
100,000
10,448,000.00
6.45
3
1382031
13赣粤MTN1
100,000
10,209,000.00
6.30
4
101464043
14西宁城投MTN001
100,000
10,125,000.00
6.25
5
101575001
15金融街MTN001
100,000
10,096,000.00
6.2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072.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45,192.56
5
应收申购款
478,967.7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734,232.87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5,224
22,989.45
26,789,319.55
22.31%
93,307,584.96
77.69%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1,724
20,380.52
-
0.00%
35,136,016.90
100.00%
合计
6,948
22,342.10
26,789,319.55
17.26%
128,443,601.86
82.74%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01,111.00
65.72%
2
陈文华
1,921,898.00
6.32%
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1,000.00
3.45%
4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32,100.00
1.42%
5
郭云霞
412,000.00
1.35%
6
黄贤民
336,806.00
1.11%
7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05,382.00
1.00%
8
刘敏璇
300,000.00
0.99%
9
李文
284,442.00
0.93%
10
庄秀宝
228,700.00
0.75%
注:1、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以上上市持有人份额统计仅为双债A级份额。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655,684.33
0.55%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18,978.70
0.05%
合计
674,663.03
0.43%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0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10~50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0
合计
10~5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A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C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3,332,179.25
11,606,849.5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082,815.36
34,629,656.8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318,090.10
11,100,489.4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0,096,904.51
35,136,016.90
注:1、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
2、本基金双债C类基金份额自2014年3月29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达证券
32,663,214.43
95.30%
240,600,000.00
94.91%
-
-
广发证券
1,610,281.00
4.70%
-
-
-
-
海通证券
-
-
12,900,000.00
5.09%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 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及权证交易。
3、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