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银华永益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3年期内每满6个月的赎回开放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
对永益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3年期内每满6个月的赎回开放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永益A进行基金
份额折算。 永益A的基金份额本次折算基准日与其本次赎回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5月19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永益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定期折算,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3年内每满6个月对永益A进行份额折算。
四、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永益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永益A的份
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1)赎回开放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NAVSAT元乘以T日永益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
部永益A应计收益之和的情况下,永益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永益A的折算比例=
永益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永益A的份额数×永益A的折算比例
其中,TA为永益A当期分级运作期内的前个赎回开放日次日(如无,则为当期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至
T日的运作天数;
R为在永益A为分级运作期起始日或上一次赎回开放日设定的永益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M为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即指分级运作期起始日或永益A上一次申购开放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
在本基金首个分级运作期之后的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至该分级运作期第1个赎回开放日之前的期
间内,NAVSAT为该分级运作期起始日前1日永益A的份额净值;其余期间NAVSAT等于1.00元。
(2)赎回开放日永益A无法获得本期全部约定收益时,永益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永益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永益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永益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永益A的份额数×永益A的折算比例
永益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
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永益A在赎回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由此计算得到的
永益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永益A的基金份额净值、永益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2016年5月19日为永益A第四个份额折算基准日与赎回开放日,该日仅开放永益A的赎回业务,赎回
开放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永益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2016年5月20日为永益A第四个申购开放日,该日
仅开放永益A的申购业务。 永益A开放日内,永益B继续保持封闭运作。
2016年5月20日起(含该日) 永益A暂停办理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赎回开放日;2016年5月23日起
(含该日)永益A暂停办理申购业务直至下一个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于2016年5月24日公布此次开
放申购、赎回结果及份额折算结果。 敬请投资人注意。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