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1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LOF)
交易代码
1622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5月1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57,358,634.74份
投资目标
充分挖掘具有较高投资效率的上市公司,兼顾投资优质债券,力争为投资者获得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手段和方法,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不作主动性资产配置调整,股票及债券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保持在基准比例上下10%的范围内波动。本基金在股票投资策略上,强调在期待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之下,选择具有较高或者稳定上升的资产收益率的上市公司,即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的投资效率,注重公司在经营中对资产的使用效率以及对股东价值的创造。
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A6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风险较高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年4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159,087.57
2.本期利润
53,912,451.8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0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31,792,765.0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30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09%
0.83%
2.06%
0.39%
4.03%
0.4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0%×富时中国A600 指数收益率+35%×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A600 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600 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国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中国国债指数,涵盖了三个市场中(银行间市场,沪深交易所)的一年期以上的国债,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市场代表性。
自2013 年3 月30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富时中国A6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同业存款利率*5%”。详情请参照我公司2013年3月30日发布的《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华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3月25日
-
13
金融学硕士,2004年6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宏观策略分析员职务;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先后就职于研究部、资产管理部,担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2011年5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备13年证券从业经验,13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5次,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2季度宏观经济整体平稳,货币和财政政策整体中性,实体经济中行业分化明显。煤炭、有色、钢铁等价格回落,白酒价格维持高位。由于房价的大幅度上涨,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导致房地产投资相关产业链的景气度有一定程度下滑。
2017年2季度的股市延续了1季度的格局。行业和个股的走势充分反映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公司业绩的变化。低估值、高景气度和行业龙头受到市场青睐。高估值、低景气度和质地较差的中小公司则加速调整。
本基金继续以“业绩加速”为纲,通过量化初选、基本面精选和估值比较终选的三个步骤,精选并持有了一批长线增长潜力较好、估值比较便宜的优质股票。这些优质股票使得组合既有较好的向上弹性又有较强的抗跌性。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0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48,926,860.88
69.13
其中:股票
648,926,860.88
69.1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34,123,100.00
24.94
其中:债券
234,123,100.00
24.9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160,457.08
3.6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904,993.64
1.80
8
其他资产
4,577,670.65
0.49
9
合计
938,693,082.25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16,897,892.16
55.4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72,068.16
0.4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1,959,001.44
1.2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5,553,775.88
4.89
J
金融业
46,547,088.12
5.00
K
房地产业
8,433,281.20
0.9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163,753.92
1.6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48,926,860.88
69.64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487
亨通光电
1,962,543
55,049,331.15
5.91
2
002078
太阳纸业
6,271,427
46,094,988.45
4.95
3
002705
新宝股份
2,651,132
39,846,513.96
4.28
4
002043
兔 宝 宝
2,831,209
39,183,932.56
4.21
5
300115
长盈精密
1,313,773
38,335,896.14
4.11
6
600036
招商银行
1,582,300
37,832,793.00
4.06
7
002410
广联达
1,891,607
35,562,211.60
3.82
8
000568
泸州老窖
622,387
31,480,334.46
3.38
9
000063
中兴通讯
1,291,820
30,667,806.80
3.29
10
002236
大华股份
1,272,694
29,030,150.14
3.12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78,716,100.00
8.4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9,981,000.00
11.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9,981,000.00
11.8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45,426,000.00
4.88
10
合计
234,123,100.00
25.13
注:其中其他包含上交所地方政府债,公允价值45,426,000,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4.875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202
16国开02
700,000
69,881,000.00
7.50
2
019546
16国债18
590,000
58,935,100.00
6.32
3
150207
15国开07
400,000
40,100,000.00
4.30
4
140393
16重庆18
300,000
26,280,000.00
2.82
5
130800
16山东06
200,000
19,146,000.00
2.0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5,098.0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59,603.2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41,777.42
5
应收申购款
1,191.9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77,670.65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82,409,154.0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30,183.1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6,380,702.4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57,358,634.74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