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22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4,076,636.1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和基金的持续稳定分红。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投资股票资产的最低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最高为95%,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最高为40%,最低为0%。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兼顾投资于具有持续分红特征及潜力的红利股和具有成长潜力特征的上市公司,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红利股”应具备本基金对红利股定量筛选标准中的一项或多项特征。
3.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 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可控的原则,进行权证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75%×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收益率+2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沛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657780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 www.mfcte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33,343.74
本期利润
15,927,153.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9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2,976,592.1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2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94%
0.88%
3.06%
0.45%
2.88%
0.43%
过去三个月
5.49%
0.91%
1.87%
0.51%
3.62%
0.40%
过去六个月
8.94%
0.85%
6.22%
0.47%
2.72%
0.38%
过去一年
1.23%
0.87%
13.20%
0.54%
-11.97%
0.33%
过去三年
26.91%
2.07%
87.48%
1.36%
-60.57%
0.7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1.92%
1.65%
76.46%
1.16%
-14.54%
0.4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75%×标普中国A 股红利机会指数+25%×上证国债指数。
标普中国A 股红利机会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有高红利特征、盈利能力和利润增长率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股票作为样本股,以股息率的最大化及覆盖个股与行业的多样化为标准,使用股息率作为加权指标构建的指数。它可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高股息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比较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于2009年12月3日成立,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邓艺颖
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兼投资部总监
2015年4月3日
-
12
金融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2005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现任投资副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具备12年基金从业经验,12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5次,未发现异常。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上半年, 1季度,在三四线房地产销售超预期以及PPI冲高的背景下市场走出震荡上行的行情。2季度,在延续房地产调控、加强金融监管、去杠杆的背景下,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1季度本基金的操作是:增持经济增长预期修复,且资产质量有望改善的银行板块。围绕经济弱复苏为核心,增持机械、化工、商业零售等行业板块的个股。增持对供给侧改革、环保约束偏紧的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龙头个股。2季度本基金的操作是:基本维持组合的配置,持有银行、白酒、家电、家居、医药等防御性板块的龙头公司,关注部分估值合理、股价处于底部、内生业务增长能力稳健的成长型公司,比如云计算、传媒、通信设备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2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9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央行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避免系统性风险发生,继续收紧流动性的必要性在下降。同时,美元指数2016年年底见顶后走势偏弱,相对于其他新兴市场货币而言,人民币从单边贬值的过程中开始稳重趋升,受海外需求回暖以及中国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影响,外汇占款有望在3季度转正,对现有货币流动性完全依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局面将有极大的改善,这个因素将对市场形成强有力的支撑。此外,新一轮房地产去库存的周期进入尾声,当前房地产市场富余的资金仍然处于场外观望的态势中,一旦市场表现强劲,金融监管预期明确,叠加市场对十九大政治前景预期的明朗,可能成为权益市场稳定的增量资金。从经济增长的基本面而言,我们认为从支撑力度来看,首选投资;从可持续的角度来看,我们倚重消费。
行业层面,我们认为在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约束加强的背景下,国内产业结构已发生微妙变化,钢铁、煤炭、有色、化工等周期性行业,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企业资产负债表得到明显改善,企业盈利能力和应付经济周期波动的能力在大幅提升。其次,消费升级持续推进。再次,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普及,人工智能技术开始进入商业阶段的初期,大量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开始不断推进,如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机器智能等都可能孕育新的一轮技术革命浪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基金实际运作的情况,本基金于2017年4月12日公告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10元进行利润分配,权益登记日、除权日为2017年4月14日,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4月17日,共分配1,565,786.96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565,786.96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104,146.51
9,326,892.08
结算备付金
817,385.31
1,701,698.24
存出保证金
104,975.79
293,277.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8,510,503.01
185,105,249.69
其中:股票投资
158,510,503.01
185,105,249.6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22,153.06
581,560.72
应收利息
3,265.68
3,445.5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966.09
37,723.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73,878,395.45
197,049,84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0,884.63
10,308.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8,763.94
274,460.42
应付托管费
34,793.98
45,743.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28,933.05
866,399.6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8,427.66
400,033.71
负债合计
901,803.26
1,596,945.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4,076,636.15
187,952,068.23
未分配利润
18,899,956.04
7,500,833.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976,592.19
195,452,901.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3,878,395.45
197,049,847.2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23元,基金份额总额 154,076,636.1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19,141,304.92
-110,864,349.59
1.利息收入
62,292.70
406,899.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2,253.07
356,073.79
债券利息收入
39.63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0,825.9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05,875.62
-100,493,620.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17,163.22
-102,439,120.5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3,429.97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775,282.43
1,945,500.4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960,497.36
-11,213,732.69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639.24
436,103.45
减:二、费用
3,214,151.30
9,651,568.98
1.管理人报酬
1,327,205.24
3,366,500.06
2.托管费
221,200.87
561,083.2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444,000.13
5,494,605.1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21,745.06
229,380.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927,153.62
-120,515,918.5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927,153.62
-120,515,918.5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7,952,068.23
7,500,833.28
195,452,901.5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5,927,153.62
15,927,153.6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875,432.08
-2,962,243.90
-36,837,675.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323,248.16
702,810.60
10,026,058.76
2.基金赎回款
-43,198,680.24
-3,665,054.50
-46,863,734.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565,786.96
-1,565,786.9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4,076,636.15
18,899,956.04
172,976,592.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1,233,609.37
201,050,202.01
582,283,811.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20,515,918.57
-120,515,918.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1,742,019.35
-8,510,508.83
-70,252,528.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6,583,558.02
35,463,437.45
292,046,995.47
2.基金赎回款
-318,325,577.37
-43,973,946.28
-362,299,523.6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7,607,197.17
-27,607,197.1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9,491,590.02
44,416,577.44
363,908,167.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泰达荷银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更名为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948号《关于核准泰达荷银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荷银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396,033,968.3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荷银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2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96,164,951.0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0,982.7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10年3月17日发布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名称的公告》,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更名为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4年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于2015年7月30日公告后更名为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并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