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1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债券(LOF)
场内简称
长信利众
基金主代码
163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2月5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3,967,451.8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年3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债券(LOF)A
长信利众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长信利众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007
16300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11,983,998.37份
801,983,453.51份
注:1、表中的合同生效日为基金转型起始日,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分级运作届满进行转换,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2月4日,转换日日终,长信利众分级债A、长信利众分级债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长信利众(LOF)份额。
2、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6年6月24日起对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为C类份额,增设A类份额,具体事宜可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6月21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分类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3、上市日期为长信利众债券(LOF)C的上市日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争为各级投资者谋求与其风险公正匹配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各类资产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比较,首先采用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永刚
朱萍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zhouyg@cxfund.com.cn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
95528
传真
021-61009800
021-63602540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2月5日(基金转型起始日)-2016年12月31日
长信利众债券(LOF)A
长信利众债券(LOF)C
长信利众债券(LOF)A
长信利众债券(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173,209.33
14,580,950.51
19,309,113.74
20,965,695.19
本期利润
4,096,786.01
15,411,058.98
10,564,094.93
2,224,887.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1
0.0120
0.0116
0.003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3%
1.47%
2.63%
2.0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57
0.0337
0.0216
0.02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5,956,278.22
662,160,544.70
237,342,821.47
1,095,991,666.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829
0.8257
0.7688
0.813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信利众债券(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7%
0.04%
-1.15%
0.06%
0.78%
-0.02%
过去六个月
0.67%
0.04%
-1.30%
0.05%
1.97%
-0.01%
过去一年
1.83%
0.06%
-3.38%
0.06%
5.21%
0.00%
自份额增加日起至今
4.51%
0.09%
-4.62%
0.08%
9.13%
0.01%
长信利众债券(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6%
0.04%
-1.15%
0.06%
0.69%
-0.02%
过去六个月
0.49%
0.04%
-1.30%
0.05%
1.79%
-0.01%
过去一年
1.47%
0.06%
-3.38%
0.06%
4.85%
0.00%
自基金转型起始日起至今
3.56%
0.08%
-4.89%
0.08%
9.41%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自2016年6月24日起对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为C类份额,增设A类份额。
2、本基金转型起始日为2016年2月5日,长信利众债券(LOF)A图示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份额增加日)至2017年12月31日,长信利众债券(LOF)C图示日期为2016年2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转型起始日为2016年2月5日, 转型后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与转型前一致,转型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投资范围及比例要求。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长信利众债券(LOF)A份额计算期间为自份额增加日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净值增长率按长信利鑫债券(LOF)A份额实际存续期计算。
长信利众债券(LOF)C份额计算期间为转型起始日为2016年2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净值增长率按长信利众债券(LOF) C份额实际存续期计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利众债券(LOF)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
-
-
-
2016年
2.600
2,956,731,943.80
-
2,956,731,943.80
合计
2.600
2,956,731,943.80
-
2,956,731,943.80
单位:人民币元
长信利众债券(LOF)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
-
-
-
2016年
2.100
101,148,662.93
422,076.68
101,570,739.61
合计
2.100
101,148,662.93
422,076.68
101,570,739.61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进行的利润分配情况,详见4.7。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6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4.55%、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1.2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5.15%、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4.55%、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4.54%。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8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泰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长信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小羽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
2016年11月30日
-
19年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加拿大特许投资经理资格(CIM)。曾任职长城证券公司、加拿大Investors Group Financial Services Co.,Ltd。2002年加入本公司(筹备),先后任基金经理助理、交易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胡琼予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12月12日
-
5年
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美世咨询研究分析师,2013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交易部高级债券交易员,现任职于固定收益部,担任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部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系统能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针对交易所同一证券的同一方向竞价交易指令,指令数量比例达到5:1或以上的,可豁免启动公平交易开关。
3、交易人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交易所投资指令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在申购结果产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包括指令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除需经过公平性审核的例外指令外,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交易部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数量不符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审核通过的,可以进行相应分配。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同时,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以来,在全球制造业、贸易双双回暖的背景下, 以螺纹钢为主的黑色系大宗和国际原油走出了一轮波澜壮阔的牛市,供需缺口扩大是主要驱动力。海外主要经济体温和复苏共振,美国、欧元区、英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走势整体回暖。总体来看,全球经济经历了低增长、低通胀向增长回升、通胀略有回升的过程。国内方面,经济在供给侧改革和货币棚改化下持续超预期,年初以来市场一致预期的“前高后低”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加码,债券市场亦在经济稳中向好结合强监管的压力下走熊。国庆后,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叠加市场对本年度经济形势的判断终于发生一致逆转,债市再度大幅下挫,十年国债触及4.0%,并维持高位震荡态势。
本组合在过去一个运作期,控制久期,减少信用风险暴露,灵活操作,努力增厚收益,较大程度地保留了前三季度的投资成果,尽最大努力保证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A级份额净值为0.7829元;本基金C级份额净值为0.8257元。本基金A级份额在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83%;本基金C级份额在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经济增长有所放缓,通胀存在一定压力;金融监管政策落地和金融改革的深化会从基本面上逐步利多债市,但广义流动性的收缩导致金融机构的负债端变得不稳定,配置盘减弱,供需关系上利空债市。两者共同作用下,预计信用利差会走阔,利多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目前市场收益率已经位于较高水平,我们将精选个券,控制久期风险和信用风险,继续为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健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及采用的估值程序和技术,健全公司估值决策体系,对公司现有程序和技术进行复核和审阅,当发生了影响估值程序和技术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及时修订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和估值原则,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末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399737_B13号),投资者可以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98,384.54
19,265,763.66
结算备付金
719,392.24
2,238,425.67
存出保证金
32,181.99
58,161.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4,521,943.38
1,108,590,465.8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64,521,943.38
1,108,590,465.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5,034,777.56
174,055,981.0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9,166,580.75
32,117,259.0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50.00
50,11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30,973,510.46
1,336,376,167.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2,005.58
15,308.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30,044.04
771,298.70
应付托管费
180,012.60
220,371.07
应付销售服务费
265,7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