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3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9月2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债券(LOF)A
长信利众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007
163005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0.8535
0.860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24,314,736.15
734,447.5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2,431,473.62
73,444.7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400
0.4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的第3次分红
注:根据《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10月13日
除息日
2020年10月13日(场外)
2020年10月14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10月15日(场外)
2020年10月16日(场内)
临时公告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次分红将以2020年10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20年10月14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0年10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4、投资者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由原长信利众A(代码:163006)、长信利众B(代码:150102)场外转换为本基金C类份额、场外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由原长信利众B(代码:150102)场内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场内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和上市交易的本基金C类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
临时公告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0年10月13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3日)长信利众债券(LOF)C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6、长信利众债券(LOF)C(场内代码:163005)2020年10月9日上午停牌一小时(9:30至10:30)。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9日